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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浏览量:11599   作者:  日期:2018/12/21

一、背景

经济普查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生产要素的构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好芒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810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芒宏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23号的)及《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芒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

《芒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共有八章,即:总则,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其岗位职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印发及归档, 印章管理和使用,外出报告和考勤制度,经费和设备的管理与使用,附则组成。

  三、目标要求

《规则》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会议要求、经费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要求。《规则》的制定,为科学、高效地完成好芒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芒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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