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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6967   作者:  日期:2022/1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布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地址:芒市文蚌路15号附1号,联系电话:0692—227272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及考核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落实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积极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 

(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发布法定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市场监管各类信息依法公开、依法保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更新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化。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包括本部门机构职能职责、机构职能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 

(三)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按要求公布了《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制度等应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四)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只要不涉密的和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所有公开的部门信息都经过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查对外发布。 

(五)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规划信息、网站年度报表等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并集中统一发布。加强数据推送工作,主动与省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文件栏目数据互联互通建设。推进公报数字化建设,实现公报的集中展示、电子版下载等功能。完善主动公开形式。强化中心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化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立了群众诉求受理接待窗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印制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和一次性告知书摆放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设置了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公开干部任用、单位财务收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 

(六)按照州政府公开办要求,我局每月按时完成法定公开内容“政务服务事项统计”板块,将我州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及时让各界了解。 

(七)本年度在州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通知公告、机构概况、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部门信息230余条。 

(八)按时完成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经州政府公开办审核通过整改工作。 

(九)按照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惠企政策咨询窗口,并在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咨询电话,助力稳经济政策的宣传落实。 

(十)为进一步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树立良好政府形象,提高广大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在州政府公开办的统筹下,11月7日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2022年州市两级“政府开放日”暨“政务服务开放日”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总体成效良好,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多样化呈现不够。2023年,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按照安全、务实、资源整合的原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2023年全局干部职工培训。二是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为载体,运用图文、视频、动漫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