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发〔2025〕57号)要求,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和要求,各推荐单位按评选推荐程序对复审拟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申报,经征求公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建议,州民政局审核,确定德宏州社会福利院、瑞丽市民政局2家单位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复审拟推荐对象;德宏州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翟盈芬、瑞丽市民政局副局长洪梅、陇川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岳玛洋、芒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龙志斌4人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复审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复审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或州民政局机关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0692—2125939(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692—2110657(州民政局机关纪委电话)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大街135号
来电来访时间:公示期间8:30—11:30,14:30—17:30
附件: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复审拟推荐对象
德宏州民政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复审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2个)
1.德宏州社会福利院
简要事迹:德宏州福利院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宗旨,为院内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关爱与照顾,用心用情护航儿童健康成长。2023年建成儿童心理咨询室、儿童医疗康复室、儿童运动场,为集中供养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聚焦孤残儿童“养、治、教、康、社”一体化需求,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开展心理疏导、社会融合等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2024来,累计开展儿童关心关爱活动84次,2177人次参与,为孩子们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关爱与支持,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顺利融入社会。2024年,省委主要领导、省民政厅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到院慰问在院儿童,并对福利院儿童养育、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给予肯定。大理、保山、怒江等州市民政系统到院学习交流14次。
2.瑞丽市民政局
简要事迹:党建引领筑牢根基。强化理论学习,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完善内控制度,联合多部门监管民政资金,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民生保障精准有力。构建“8+1”社会救助体系,动态调整标准,创新“主动发现+物质+服务”模式,简化临时救助流程。“一老一小”关爱到位。构建三级工作责任体系,将“一老一小”纳入“十联户”网格工作,将特殊群体纳入委托监护。服务优化提升体验。打造“公园式婚姻登记点”,节日加班服务,满意度超98%。基层治理持续深化。新增13个村(社区),打造地名文化角,完善地名标识。瑞丽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被选树为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4名)
1.翟盈芬,女,汉族,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德宏州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简要事迹:自2019年12月调入德宏州民政局工作至今,翟盈芬同志先后担任过任慈善社工科、社管慈善科、社会事务科负责人,无论在什么岗位,她始终秉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工作理念,勤学习、善思考、强落实,以争先进位的要求抓好本职工作并交出优异答卷。发展壮大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实现了56个乡镇(街道)、农场社工站全覆盖,全州持证社工从43人发展到400余人。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了州县两级慈善会全覆盖,结束了德宏没有慈善组织的历史,全州共培育慈善组织12个,累计筹集款物600余万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累计争取项目资金600余万元支持德宏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专项行动稳步有序推进。今年5月初调整到社会事务科科长岗位,快速进入角色,带领专班全体人员加速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
2.洪梅,女,汉族,1978年8月生,中共党员,瑞丽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简要事迹:掌舵引航,激发社会组织新活力。在她的带领下,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35%。筑牢根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她积极推动村(居)民自治实践,指导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打造地名文化角3处,设置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及自然村标准地名标志牌290块,采集地名信息上图2246条,持续赋能和美乡村建设。传递温情,引领殡葬改革新风尚。面对殡葬领域的难点问题,洪梅同志坚持以人为本,将服务群众、减轻负担、促进文明作为工作出发点。瑞丽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优化率53.85%,9项殡葬延伸服务及7类丧葬用品价格降幅达到50%以上,寿被、寿服、骨灰盒售价进销差率由150%至350%调整为25%。便民利民,情系万家幸福之约。积极回应群众对婚姻登记的美好期盼,不断做实靠前服务、做优政策服务、做细为民服务。在她的带领下,顺利推动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全国通办”,建成公园式婚姻登记点1处,设置“来自时光的情书”婚姻打卡墙1处。
3.岳玛洋,女,景颇族,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陇川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简要事迹:岳码洋同志始终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初心,十余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深入一线,倾情服务困难群众,是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和基层民政干部的优秀代表。深入一线察民情,精准服务解民忧。该同志坚持践行“一线工作法”,足迹遍布全县10个乡镇77个村(社区),逐户走访困难家庭,建立详实精准的救助档案,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开拓创新提效能,健全机制优服务。该同志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创新推出“送政策上门”服务,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乡镇工作人员能力。大力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构建困难群众动态监测网络,显著提升救助及时性和精准度。该同志累计审核救助申请近万份,入户核查30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长期保持在98%以上。
4.龙志斌,男,汉族,1982年4月生,中共党员,芒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简要事迹:5年来,龙志斌同志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踏实工作、注重创新、勇于担当、廉洁自律,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加强政治修养,坚定信念树立良好形象。在实际工作中,龙志斌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不懈地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政治思想觉悟。勤恳踏实工作,平凡岗位铸就别样辉煌。自2018年加入民政工作以来,他七年如一日,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奋战在民政工作第一线,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淡薄个人名利,一身正气彰显公仆本色。龙志斌同志始终坚持廉洁为民、廉洁行政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工作纪律,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地拥护党中央的领导,旗帜鲜明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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