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民政局

对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3030080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383   作者:  日期:2025/1/6

尊敬的俸云丽同志:

您在政协德宏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怀农村留守老人》的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20万人,占全州总人口数的14.95%;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20831人,占比11%;100岁以上长寿老人72人;失能老人3516人、半失能老人6725人;留守老人1712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

一是健全关爱服务机制。2023年12月以两办名义印发《德宏州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服务工作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德办发〔2023〕50号),落实落细“4个行动”,“实施精准帮扶行动、落实兜底保障和监护行动、实施安全防护行动、加强关爱服务行动”。二是加强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2023年11月出台《德宏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德民发〔2023〕42号),以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为主要途径,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三是摸清关爱对象底数。定期对全州留守老年人进行摸底排查,分类进行统计汇总,数据动态管理。截至5月30日,全州共有留守老年人1712人,各县市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留守老人关爱帮扶机制,加强关爱服务,每半年对辖区内留守老年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掌握留守老年人的困难程度,失能等相关情况,建立了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针对老年群体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探访关爱服务。

(二)强化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民生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州民政局继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整合1.3亿元资金,用于建设州、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设施。一是目前全州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有14家,其中公办9家,民办4家,公建民营1家,共有养老机构床位1602张(其中护理型1314张,占机构总床位的82%)。全州14所养老机构共入住老年人573人,床位入住35%。实现了全州每个县(市)建成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已改造完成的5所失能照护机构全部投入营运,不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2019年以来,共争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3亿元,用于建设芒市勐焕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等147个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105个,正在建设42个,拨付资金9000多万元二是开展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2021-2023年共争取资金291万元完成高龄、失能、留守等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1037户的改造任务。2024年已安排资金140万,计划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400户,目前正在实施中。三是加快“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利用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资源,引入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办老年幸福食堂提供送餐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老年幸福食堂”给予5—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全州目前已建成9个,正在建设3个,计划2024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采取“政府补助一点、运营让利一点、个人自费一点、爱心捐赠一点”等方式运营。同时,草拟了德宏州老年人助餐方案,明确了在2025年底各县市建设1个农村老年助餐点(试点)的任务目标。

(三)创新模式,加大支持

一是为促进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和企业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事业及养老服务中来,政府按照规定,对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的,民间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床位1个床位给予5000元,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广泛参与。2020年以来,共下达芒市护康养老托老中心、芒市友谊医院养老中心,瑞丽市景城颐养中心、盈江县夕阳红养老中心等4所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床位补贴等资金81.01万元。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运营模式。目前陇川县养老公寓成为州内首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已投入运营,已建好的梁河县老年公寓,在建的盈江县老年公寓、瑞丽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计划采取公建民营方式投入营运。积极探索“医养融合模式”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芒市护康养老托老中心、芒市友谊医院养老中心,瑞丽市景城颐养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了“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更好地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四是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方面。扎实开展养老服务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合人社部门制定方案,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3年来免费完成培训1051人,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和照护能力,扎实开展养老服务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在供地方面,对非独立宗养老用地,包括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按规定需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均在地块供应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二是在资金投入方面,州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2021年投入495万,2022年投入570万,2023年投入603万元。

三、下步工作安排

目前,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年来,州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不断探索运营模式,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将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着力完善全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不断提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让老年人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推动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有序发展。

(一)聚焦重点人群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增强县级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满足县域内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护需求,为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发挥乡镇敬老院作用,向周边村社区辐射,实现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不仅能提升敬老院的服务水平,还能够使其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二)积极拓展关爱服务内容。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措施,聚焦重点服务对象,将农村留守老年人纳入关爱服务范围,细化关爱工作措施,重点做好子女长期不在身边且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的关爱服务工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村委会成员、专业社工、志愿者、亲朋邻里等开展定期巡访工作。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关爱服务,并着眼留守年人的实际需求,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老年协会等组织作用,通过依托互助养老站等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的养老服务。

(三)加强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依托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德宏州“物质+服务”信息系统,推动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向社会发布养老服务供需,剩余床位等情况查询功能,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为全社会老年人养老提供便捷服务。

(四)加强社会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帮助、心理支持等服务。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留守老人的关注度和理解度。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老年人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持续优化服务保障。针对留守老人面临的生活困难,持续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留守老人的关怀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感谢您对留守老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