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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6975   作者:  日期:20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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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是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下属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承担遗体火化业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提供殡葬礼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存放服务,丧葬用品等基本殡葬服务,配合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最终做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守岗位,扎实开展好殡葬服务工作。截至1231日我馆共火化遗体2476具,遗体接运72具,遗体冷藏185具,骨灰寄存31盒。

2.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一是重点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节、“7.28”盈江山洪地质灾害、中秋 国庆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三是对车间的大棚开展了安全鉴定工作,经鉴定车间大棚为“B”级房屋结构,可以安全使用。

3.认真整改巡察组反馈的有关问题。根据20237月巡察组对州民政局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时,提出州殡仪馆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违规收取发放超时加班费违反价格管理规定,高价销售丧葬用品”2项问题未整改到位。截至20231220日,州殡仪馆针对2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认真落实整改生态环境问题。根据202248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关于督促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函》(德环芒函〔202216号)要求,202374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已全部整改完成,共投入资金123.75万元。

5.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决策机制。2023年我馆涉及2022年的环保整改延伸项目41.50万元;2023年中央资金购买殡葬设备项目(遗体运输车1辆、消毒设备1台、冷藏柜10台,共计项目资金48.00万元);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彩公益金购买1套火化炉项目50.00万元,项目资金总计139.50万元;三是修订完善了七个管理制度,并上州民政局备案;四是认真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6.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关心关爱殡葬行业一线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关心关爱殡葬行业一线工作人员的通知》(民发202315号)文件精神,此次补助执行时间为2022127日至2023131日。此次关心关爱殡葬行业一线工作人员我馆涉及16名干部职工,共发放补助资金22.20万元。

7.建立健全殡仪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根据《2023年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创建双重预防机制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州殡仪馆积极谋划和部署各项工作,此次投入项目资金5.00万元,此项工作已经全部完工。

8.引入第三方建设殡仪服务中心

为了规范和提高芒市地区殡葬服务水平,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馆将5.56亩的闲置土地20231010日通过公开招租的模式用于建设殡仪服务中心。该项目为财政创收49.40元,项目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总投资350.00万元,殡仪服务中心于2023114日开工建设,预计2024127日将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车间管理、公墓管理、后勤管理五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42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71万元,占总收入的92.0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33.2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82%;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68万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71元,增长4.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53元,增长140.0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减少208.06元,下降86.21%;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0.75万元,下降52.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前未纳入非税管理,火化费未上缴做为事业收入,纳入非税管理后做为财政拨款收入,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大,事业收入减少较大;二是20203年政府加大了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49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88万元,占总支出的50.42%项目支出243.74万元,占总支出的49.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5.83万元,增长38.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41万元,下降16.62%;项目支出增加185.24万元,增长316.6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加大投入,2023年我馆购置殡仪车一辆,水晶棺10台,消毒柜一台,火化炉一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0元,占基本支出的2.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8.00元。购置了一辆殡仪车和一台消毒柜和4台水晶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支出57.31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经费;

2.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预算资金支出22.20万元,用于补助殡葬行业一线工作人员疫情补助。

3.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资金支出126.23万元,用于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其中:变压器增容、拣灰炉大修、地下烟道技改资金41.50万元,购置火化机项目资金49.93万元,创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项目及设施设备购置资金34.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4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0.80元,增长153.6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前未纳入非税管理,火化费未上缴做为事业收入,纳入非税管理后做为财政拨款收入,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的80.00%发放,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死亡抚恤金、遗属补贴和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3%主要用于殡葬行业一线工作人员疫情补贴和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生育保险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万元,决算为26.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2.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34%,完成年初预算的432.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5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66%,完成年初预算的7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中央资金安排购置了一辆殡仪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6.06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2.5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6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前不纳入非税管理,原三公经费为自有资金支出,2023年以前均未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原因是疫情中央资金安排购置了一辆殡仪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接运遗体和送骨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属事业单位,202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资产总额564.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48万元,固定资产253.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9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7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76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决算公务用车购置数有误,现按实际数填报。

(二)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14001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3年决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