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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3085   作者:  日期:2024/1/29


德宏州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23年度德宏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涵盖了2023年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德宏州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s://www.dh.gov.cn/zmzj/Web/index.aspx)德宏州民政局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州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大街135号,邮编:678400,联系电话:0692—2121196,电子邮箱:(dhzmzj212119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儿童工作、社会组织管理、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殡葬改革、社会事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财务领域信息、机构职能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内容。为方便群众了解民政业务,通过与主流媒体合作,采用图文海报、访谈节目、公益宣传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介绍解读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民政政策。2023年德宏州民政局发布信息324条,其中民政部门信息20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7、预决算公开及三公9条、双公示48条、社会救助11条、养老服务4条、民政统计19条。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持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避免引起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发生针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云南省民政厅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履行拟公开信息审查、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加强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便于查询使用。2023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其他政策文件0个。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聚焦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事务、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地名管理等重点工作,门户网页及时发布政策和重要活动,全面展示民政工作进展成效和地方经验亮点,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利用德宏州电视台《德宏热线》、文字、图解等形式制作政策解读6次,对民政领域重点工作开展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州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网页建设,优化栏目设置,调整和丰富主动公开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确保德宏州民政局信息公开专栏的正常运行。

(六)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部门网页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季度抽查、年底考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扎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程,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德宏州民政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问题。部分栏目未能按时更新,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陈旧。公开内容不全面,存在信息缺失现象。下一步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开民政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完整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德宏州民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德宏州民政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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