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宏州积极做好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德宏州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形成了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全州 60 岁以上老年人共有 18.9 万人,占比达到 14.3%,随着德宏州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老年人居住困难、生活不便、精神孤单问题日益凸显。居家养老仍然是大多数老年人的选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普提高、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数量的日益增加,解决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已经是在眉睫。由于家庭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已经很难满足养老的实际需要,传统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
的发展。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着眼满足老年人最直接、最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积极运用社会化手段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建设下,我州现有 13 所营运的养老服务机构,99 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居家养老互助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您提出的健全完善老年人便民专属服务窗口,切实做好窗口硬件设施等建设,推动形成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依托新冠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基础,延伸对智障、失能老年人实行精准管理和服务。加大对法律法规、医疗保健、养老服务等政策宣传,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是养老服务工作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您的建议涉及的有关工作,我们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民政、卫健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口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便民专属服务窗口的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规范建设,同时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此项工作。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卫健部门根据老全州年人基础性疾病情况,健康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和相关档案,不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卫生、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工作,紧围绕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康复需求,深化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补贴,探讨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加大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照料。
(三)构建多元化养老格局。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民政部门的智慧养老系统,金民系统)等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医疗信息档案,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基本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司法部门统筹指导有关部门围绕保障老年人法治意识,开辟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工作措施
一是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德宏州结合实际,为保障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快速发展,及时拟制相关配套文件,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为促进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和企业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事业及养老服务提供服务。2019年 12 月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德政规〔2019〕10 号)。2019 年 12 月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9〕67 号)。2021 年 12 月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NO:303)。同时,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养老服务工作要求,德宏州人民政府于 2020 年建立了德宏州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二是继续加大养老服务项目建设。2019 年以来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 1.03 亿元,切实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推进,目前,全州正在建设 77 个养老服务项目,统筹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互补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民办公办养老同步发展基础上,全面改造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大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支持。及时拨付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2019 年以来,全州有 2 家社会兴办养老机构获补助,补助资金 51.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全州共有“公建民营”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 1家(陇川县老年公寓),目前已建成梁河县老年公寓(未投入使
用),芒市、盈江县、瑞丽市正在建设 3 所老年公寓,预计 2025年年底,州“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 5 家。每个县市 1 所。
三、不断满足全州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到 2025 年,德宏州各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养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每个县(市)建成 1 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已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90%,每个街道新建 1 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有养老服务床位达 30 张以上,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55%,兜底线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合计占比达到 60%,为经济困难老年人,留守老年人,残疾老年人等对象第低价个养老服务。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 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 100%(已完成),逐步满足全州各族群众不同的要求服务需求。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共同为加快推进德宏州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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