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民政系统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强化职责担当,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调研指
导,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民政系统“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围绕“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治理目标,系统梳理民政系统惠民资金审批发放情况。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共有6项: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州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标准:80至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发放对象为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标准为散居儿童每人每月1280元,集中供养儿童每人每月19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州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州户籍,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660元/人.月,农村低保4815元/人.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发放对象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2021年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为:858元/人.月;临时救助发放对象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支出型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3倍;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急难型救助标准: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给予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2018年以来,全州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共有726798人享受到民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116146.58万元。
二是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着力推进补贴发放对象精准认定。目前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已经与发展改革委、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1个部门实现居民身份、信用、车辆、养老保险、不动产等12项信息的实时共享。在救助对象认定中,坚持新增低保对象100% 按照“逢进必核”“先授权 后核对”“先委托 后核对”的工作规程,有效落实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有效,充分发挥“制度+机制+技术”协同作用,不断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精准度。
三是拓展使用“社银一体化”发放系统,确保发放精准高效。紧紧围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一个平台管发放”的目标,认真分析总结民政系统使用“社银一体化”平台发放救助资金的经验,确保民政社会救助资金按月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保障基层民政部门及时、高效发放资金。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有效化解资金审核发放中的“堵点”、“卡点”和“难点”。1、认真开展补贴资金发放自检自查,重点查找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线上线下基础数据是否一致、政策宣传是否到位、银行服务是否规范、群众的知情权是否得到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对查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一整改销号。2、针对银行兑付短信提醒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制定全州统一的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短信,从4月份起按规范的模板为民政补贴发放对象免费发送资金兑付短信,让部门清清楚楚发放,困难群众明明白白领钱。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