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47号建议的答复 德建函〔2023〕97号

浏览量:3535   作者:  日期:2023/11/1
李能飞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象塘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也是您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您提到解决象塘村香菜塘新村垃圾转运车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芒市住建局对接相关工作事宜,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近年来,州、市住建局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汇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展,争取各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2018年州委、州政府为推动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快落实《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到2025年,三类县
芒市农村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须达80%目标任务。为此,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抓紧筹划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
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历经四年多的准备、调研、论证、选址、设计、谈判等工作,按照建设基本程序,已进入提交州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最后阶段。由于社会资本方未同意按照PPP项目国家管理规范要求及省财政厅的整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导致项目谈判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相关项目协议未能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造成项目无法正常推进。
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设计芒市各乡镇设置配发垃圾清运转运车辆及垃圾桶,由于项目终止,州市只能重新筹措项目,多次对接社会投资方参与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因垃圾处理项目回报点低,暂时未能引入社会资本。加之市级财政困难,无相关项目支撑,暂无法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各部门包装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逐步配齐垃圾清运设施设备。同时,我局将加大住建部门指导协调力度,督促与社会第三方签订清运合约时,要求拿出部分运营收入,适量更新更换生活垃圾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督促我们共同提升美丽德宏建设努力奋斗。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科室及电话:住房保障科  0692-212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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