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2号建议的答复 德建函〔2023〕94号

浏览量:3144   作者:  日期:2023/11/1
尊敬的付正江等代表:
感谢你们对我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你们在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支持芒市大气污染防治购置降尘抑尘雾炮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德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完善扬尘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为手段,采取增加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等有效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以更高标准做好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能力和城市道路保洁水平,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能力,积极与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德宏做出努力。
随着芒市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我们也发现芒市现有的1辆雾炮车已无法满足整个城区道路的洒水抑尘需求。为完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建执[2023]22号)要求,芒市环卫站经过多方协调,今年年初以演示车的名义新增1辆雾炮车,价值95万元。但是,由于受新冠疫情以及国内国际经济下行叠加影响,各级财政都十分困难,收支压力巨大,2023年州级财政年初收入预算难以预期实现,债务还本付息、“三保”支出压力十分巨大,无法将购车经费列入当年预算。经我局与州财政协商对接,争取在明年财政收入预算情况好转后将该事项列入当年预算。同时,我局会积极与省住建厅汇报请示,争取省上的政策倾斜或资金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如有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改进。再次诚挚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州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
(联系科室及电话:执法科 0692-212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