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量:10636   作者:  日期:2023/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2年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为指导,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落脚点,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深化政务公开,不断促进我局依法行政起到良好作用。
(一)及时主动公开信息。2022年我局积极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了党务、政务及德宏州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经统计,全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共计432条。其中部门信息194条、政策文件及解读4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98条。确保政府信息不失声、不缺位。
(二)严格规范信息公开运行。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并根据州政府办公室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有序公开信息。2022年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四)抓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网站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平台制度建设,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同时,严格把好信息上传关,不定期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府信息的效力、分类,确保入库信息要素齐全、分类规范,并且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使用能力,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指派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任务落实,为做好信息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立了“保密为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定由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生成的政务信息是否对外公开进行涉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三是严控公开时限。对需要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州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丰富,信息公开质量、速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还需不断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水平;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速度,确保网站各栏目内容保持及时更新;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对于重要活动重要文件及时主动安排政策解读。四是继续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4件。其中德宏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6件(主办13件、协办2件、代州政府办办理1件),州政协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8件(主办10件,协办件8件,其中专委会督办提案3件)。目前,10件协办件已全部回复主办单位,24件主办件已全部答复完成,面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办理A类12件、B类11件、C类1件。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