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结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德宏州通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工程质量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及人员质量行为,强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维护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一、专项治理检查基本情况
全州共检查37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其中在本地注册的检测机构11家,跨州市开展检测业务的机构25家,跨省开展检测业务的机构1家。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查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的掌握程度及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座谈问询等形式进行。重点对检测机构核实单位资质条件、检测市场行为、检测工作质量和信息化应用等四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检查情况:(一)注册在本地的检测机构在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场地条件、检测报告质量、档案管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基本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各检测机构的试验场地、检测仪器设备有明显改善和提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基本健全,受控文件执行情况较好,多数检测机构在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档案资料管理基本规范,检测数据能够追溯。检测机构在规定的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检测人员资格符合要求,没有发现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二)跨区域开展检测业务的机构在当地未设置办公地点、检测试验室,检查中能提供完整的机构资质、检测人员证书、设备检定证书等相关材料,但无法提供设备使用记录,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存档案资料均在其机构所在地,给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在管理上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检测市场的混乱。目前,由于市场化的原因,检测费用无规范化管理,部分检测机构为拿到项目以低至不合理检测费用迎合建设单位,其检测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形成恶性竞争的局面,扰乱整个检测市场。
(二)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由于地处偏远经济不发达地区,检测人员资格基本符合要求,存在人员配备不全,未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当地住建部门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部分检测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违反《建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第四条规定;以及违反《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四)标准、规范执行方面。检测机构检测过程控制不严,个别检测机构存在原始记录不清晰、不准确情况、不能完整溯源整个检测过程。
(五)跨区域检测机构因无办公场所,承接的检测项目不能及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相关专项检测(如建筑物沉降观测等),现场检测人员无法确认是否是检测机构指定的持证上岗人员。部分专项检测项目不按照规范、设计要求进行相关检测(如地基基础静载试验采用堆土进行),各别项目出现检测结论不合格未及时报告至工程质量监管部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省、州、市检测机构管理要求,进一步压实检测机构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二是督促检测机构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完善设备管理台账,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加强规范学习及人员考核培训,提高检测人员检测水平,确保检测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法。严格按照省、州相关文件及《德宏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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