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德宏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6458   作者:  日期:2022/7/20

余海星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芒市主城区绿化主要树种优化的提案》(第002号),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您提到提升优化树种的问题,现将目前开展的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全州城乡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云南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德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德宏州城乡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用三年的时间,重点围绕“道路体系、公园体系、河道体系、广场游园、庭院绿化、裸地绿化”六个方面,全面构建“点、线、面、网”相结合的城乡园林绿化体系。2022—2024年,城区绿地率年增幅芒市不低于1.5个百分点,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和梁河县不低于2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年增长芒市不低于0.1㎡,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和梁河县不低于0.5㎡;芒市、瑞丽新建或提质改造2个综合公园,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新建或提质改造1个综合公园。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基本满足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各县市规划城区绿地率达40%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芒市不少于13平方米、其它县市不少于12平方米;居住区附属绿地率达37%以上,商业中心绿地率达25%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芒市不低于95%、其它县市不低于90%,营造全州各类园林植物长势良好,绿地布局均衡,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特色明显的生态格局。

《方案》包括十一个方面内容,并就各项重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一是实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要求将房地产、市政、康养等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方案纳入规划行政许可阶段同步审查,并将绿化工程实施情况纳入规划竣工验核。二是实施城市道路体系提升工程。明确2022年底各县市重点围绕快速通道、城市主干道等重点道路绿化提升,全州三年内计划实施道路提升改造项目49个,其中:道路提升改造项目43个,新建道路绿化工程2个,道路环岛提升改造项目4个。三是实施公园体系提升工程。为确保2025年末实现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芒市不低于13平方米、其他县市不低于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芒市不低于95%、其它县市不低于90%。全州计划实施公园体系提升项目21个。四是实施裸地绿化提升工程。按照“一街一景”的原则,采取密植增绿、节点添绿、见缝补绿的方式,对绿化带和重要绿化节点进行提升改造。五是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化工程。要求各县市要结合城市更新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利用闲置地开展城市增绿提质行动。六是实施河道堤岸绿化工程。有计划地对芒市大河、瑞丽江、大盈江等重要城市河道的沿岸两侧进行绿化和提升造林质量,力争到2024年河道绿化初具规模,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七是实现城乡园林绿化全覆盖。全面推进园林绿化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场馆,广泛开展全民植树行动,积极开展认建认养城乡绿地活动,全民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八是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各单位、沿街商户试行园林绿化“门前三包”,消除门前裸露空地。九是加强镇乡村绿化造林。重点实施交通沿线乡镇绿化提升工程,推广覆盖至全州所有乡镇,大力实施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等活动,2024年发动所有城乡居民参与到全民植树中来。十是高水平实施绿化管养维护。坚持建设、管养并举,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综合治理公共绿地脏乱差现象,提高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管养水平。十一积极筹建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基地建设。州国资委要利用各种平台公司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研究探索可行模式,芒市、瑞丽市、盈江县要在2023年底前培育出1家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基地。

同时,在充分听取林业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意见后,《实施方案》同步出台了《德宏州适宜城市绿化的乡土树种推荐名录》,共收录适宜德宏的乡土树种27个,其中:适宜用于城市主干道行道树的乔木植物11个树种;适宜用于城市行道树、特色路、景观节点打造的开花乔木10个树种;适宜用于特色路打造的名贵树种6个树种。

在下一步的工作,我局将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好城市绿化提升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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