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函〔2022〕120号
尹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工程渣土运输车运营的意见》(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尹宁代表对我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您提到的关于规范城区工程渣土运输车运营的意见的问题,现将目前开展的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渣土车治理工作关系着芒市的空气质量的好坏,因此芒市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根据芒市综合执法局工作职责及市政府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制定了《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对渣土车治理的工作力度。
一是在宣传教育上,利用上路执法执勤时机向广大市民及管理对象广泛发放《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芒市城市环境集中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与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企业责任书》、《建设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承诺书》各39份;发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告知书》25份,向各施工企业下发文明施工通知和宣传单36份。
二是在曝光力度上,充分利用州市媒体及芒市综合执法局网站,加大对违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遗漏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今年以来芒市综合执法局共通过州市及单位网站发布曝光各类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15篇次。通过以上多种宣传方式让市民、管理对象充分知晓了露天烧烤、车辆遗漏遗撒等违法行为对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大气的影响,号召大家共同抵制占道经营及扬尘污染危害。
三是在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上,将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建立了《芒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由芒市综合执法局机动大队和建筑业管理所负责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检查和督查工作,督促城区施工现场做好施工降尘工作,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现场围挡、洒水降尘、雾炮降尘、湿法作业、运输和物料覆盖、施工工地出口设置清洗平台、高压水枪清洗车轮及车体等措施,指导建筑工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今年来,出动车辆285车次,人员484人次,检查建筑工地817家,其中有35家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人员出入体温登记台账,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已责令整改;填写《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统计表》51份,其中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1家;签订《建设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企业责任书》、《建设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承诺书》各39份;发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告知书》25份,向各施工企业下发文明施工通知和宣传单36余份。对违反《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行为处罚4起,罚款60000元。
四是在渣土车遗漏遗撒治理上,2020年11月20日芒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联发《扬尘治理通告》,并在城区设置7个卡点进行检查。由芒市综合执法局各业务管理股、机动大队根据各自辖区,主动上门督促施工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对渣土进行覆盖以及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从源头上规范其行为。其次协同交警及相关部门,由芒市综合执法局机动大队牵头负责,在运输车辆遗漏遗撒及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较为严重的入城口、田园大道、环城南路等路段和区域机动巡查和值守,对渣土车未覆盖、覆盖不严、超高、超载、“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21年,芒市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工程施工运输入城车辆的管理力度,明确工程施工运输入城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行驶,按照核准范围、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和处置方式处置建筑垃圾。今年来,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620份、发出《运输车辆入城告知书》13份、《入城证登记备案表》13份;出动车辆456辆次,人员1221人次,共检查车辆11791辆次,对拉运超高、未覆盖、遗漏遗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教育整改2115起,立案查处11起,罚款58000元。同时芒市综合执法局已于2017年12月与多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12吨及以上货运车辆接入芒市重点车辆管理动态监管服务平台的通告》,要求12吨及以上的货运车辆进入芒市建成区均需接入“芒市重点车辆管理动态监管服务平台”,接受芒市综合执法局及交警、道路运输等部门的实施监管,凡是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被执法部门查获的,一律要求停运整改。自该工作开展以来,芒市综合执法局已为符合入网条件的货运车辆开具服务平台入网证明1523份。
五是在渣土车规范化管理文件制定上,芒市综合执法局将该项工作与试运营渣土车运输公司相结合,目前正在就成立专业渣土公司进行前期调研,并已起草了《芒市建筑工程运输车辆规范管理方案》(草案),待全部程序完成后芒市综合执法局将及时开展具体运作。
州级层面,为规范渣土车运输行为,经州委、州政府同意我州于2021年12月23日印发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1〕91号),并出台了16个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其中包括“建筑工程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规范我州建设工地、砂石场、矿场等渣土车(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输及企业的管理提供了行动指南。
在下一步的工作,我局将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建筑工程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工程渣土车的日常监管。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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