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植树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量:7170   作者:  日期:2022/3/18

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植树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内容,推进德宏城市植树绿化品质提升,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特点等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教训,以省委王宁书记德宏调研期间提出的“大力开展城市植树行动,提高绿化率,打造森林城市,给群众营造更多的优美空间”为目标,通过规划引领、增绿体质、精细管护,切实加强全州城市绿化全周期的管控好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优化宜居宜业城市环境,德宏州制定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植树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意见》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文件为指导,提出全州城市园林绿化目标为:至2025年,全州城市达到各类园林植物长势良好,绿地布局均衡,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特色明显,基本满足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各县市规划城区绿地率达40%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芒市不少于13平方米、其它县市不少于12平方米;居住区附属绿地率达37%以上,商业中心绿地率达25%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芒市不低于95%、其它县市不低于90%

(二)工作重点

深入落实王宁书记提出的“大力开展城市植树行动,提高绿化率,打造森林城市,给群众营造更多的优美空间”要求,从强化规划引领、严把设计源头关、提升建设质效、加强综合管理四个方面切实提高全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助理德宏高质量发展。

三、意见的主要特色

充分结合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紧紧围绕“谁来种”、“种在哪”、“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怎么干”、“怎么退”、“怎么评”明确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全民责任,务求切实提高全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助力德宏高质量发展。

一是关于“谁来种”的问题。压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全民责任,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共绿地,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理;各单位(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自建的绿地及待建地块由该单位(小区)负责管理,城市绿地、圃地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无法明确管理主体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单位,不留管理真空地带。要求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于202210月前完成清理整治单位及个人侵占、破坏公共绿地的行为,拆除侵占公共绿地的构筑物,恢复公共绿化,还绿于民。

二是关于“种在哪”的问题。明确坚持“规划先行、设计在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按照规划实施城市园林绿化项目,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好城乡建设用地、退园退草退林、拟不调整为耕地的荒山荒坡等地块,并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用地的绿地率。

三是关于“种什么”的问题。明确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突出热带、亚热带特色,推广应用节水、节地、节材新技术。优先选用适宜本地生长的树种、花草等,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城区新增行道树应当选用胸径10厘米以上全冠苗,遮荫效果良好,抗风性、抗病性、抗旱性强的适宜树种;有条件的道路应当栽种开花乔木,突出色彩和季节变化。林草部门配合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20223月底前完成全州园林绿化推荐树种名录,坚持适地适种、城乡有别,做到既要绿、又要美、还要惠民。

四是关于”种多少”的问题。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闲置地通过播撒草花草籽、建微景观、口袋公园等方式做到应绿尽绿、能种就种,消除黄土裸露,增加城市绿量;推进临街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修建通透式围墙、开放式绿地,实现绿化资源的社会共享;结合解决停车难问题建设生态停车场,重视商业区与单位庭院绿化,深入开展“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单位”创建等绿化美化活动。

五是关于“怎么种”的问题。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新建绿地及其设施,鼓励认捐、认养绿地和树木。认捐、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绿地管护承包责任制,将部分城市绿地管护责任划分至单位或个人,签订城市绿化管护承包责任书。

六是“怎么干”的问题。首先,州及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注重培养本土人才,有条件的可引进专业人才,更加有效地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其次,要加大城市绿化投入,健全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园林绿化筹资体系,州及县市财政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收、土地出让金中安排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经费支出;通过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经费足额到位,解决好绿地建成后因无管养资金、无专业队伍保障造成绿地难以发挥应有景观、生态效益的问题。再次,积极鼓励州县国有企业发展园林绿化苗圃基地23家,充分利用林草部门苗圃基地成立企业,培育本地绿化树种,支持参与城市绿化工作。

七是关于“怎么推”的问题。明确各县市结合地域特色、绿地功能布局开展美丽街区、示范路创建,采用开花植物、色叶植物、观赏类中草药植物,通过花境组合、组团规模化种植等多种手段,打造园林打卡点。各县市要于2022年底前完成打造不少于3条特色绿化树种示范街(路),落实典型引路法,做到先示范、再推广。

八是关于“怎么评”的问题。将各县市园林绿化工作及资金保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6月前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原文: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4WZZPGMN71618AB6DBE34D94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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