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于畹町2011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畹江路建设点项目位于畹町畹江路,共建设住房100套,总建筑面积5303.3平方米,项目于2020年12月底竣工,小区环境优美,室内室外配套设施齐全,居住条件较好。为避免住房闲置、发挥资产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畹町畹江路建设点共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0套,其中A栋共60套,户型均为一梯四户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单套住房面积为41.71平方米50套、43.1平方米10套;B栋共40套,户型均为一梯两户两室一厅一储藏室一卫一阳台(厨房),单套住房面积为69.51平方米20套、69.83平方米20套。
二、申请流程。本次配租申请对象可直接到畹町住建分局进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畹町分局将向社会公示15天,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纳入配租轮候库,配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对象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失地农民、扶贫生态移民、企业下岗职工、教师、医务人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公交、环卫、应急救援部门等有关单位住房困难家庭或人员居住。
(一)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1.瑞丽市城镇常住户口,居住满2年以上(含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90元(含1890元);
4.5年内未转让私有房产;
5.未享受垦区危旧房改造中央补助的对象。
(二)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1.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当地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2.在城镇有稳定职业2年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外来务工人员;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4250元(含4250元);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特此公告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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