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瑞丽市畹町畹江路建设点公租房预配租公告

浏览量:17953   作者:  日期:2021/7/9

我市建于畹町2011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畹江路建设点项目位于畹町畹江路,共建设住房100套,总建筑面积5303.3平方米,项目于202012月底竣工,小区环境优美,室内室外配套设施齐全,居住条件较好。为避免住房闲置、发挥资产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畹町畹江路建设点共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0套,其中A栋共60套,户型均为一梯四户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单套住房面积为41.71平方米50套、43.1平方米10套;B栋共40套,户型均为一梯两户两室一厅一储藏室一卫一阳台(厨房),单套住房面积为69.51平方米20套、69.83平方米20套。

二、申请流程。本次配租申请对象可直接到畹町住建分局进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畹町分局将向社会公示15天,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纳入配租轮候库,配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对象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失地农民、扶贫生态移民、企业下岗职工、教师、医务人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公交、环卫、应急救援部门等有关单位住房困难家庭或人员居住。

(一)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1.瑞丽市城镇常住户口,居住满2年以上(含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90元(含1890元);

4.5年内未转让私有房产;

5.未享受垦区危旧房改造中央补助的对象。

(二)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1.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当地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2.在城镇有稳定职业2年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外来务工人员;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4250元(含4250元);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特此公告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