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家、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学习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组织机构健全。利用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实现网上服务,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蔺汝健任组长,副局长李平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公开范围、流程规范。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63号)中明确的范围,公开机构设置、工作动态、行政许可、政策法规、专题专栏、保障性住房、招投标公示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通过开设专栏,及时、准确的利用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并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三)网站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充分利用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群众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可以了解到全州的建设情况、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办事指南”栏目,可详细了解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条件、程序等方面信息,同时网站留言板可以让群众及时的对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四)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制定了《德宏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德宏州住建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德宏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明确职责、程序。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信息公开总数290条。其中,建设工程领域中标公示127条,占总数量的43.79%,工作动态97篇,占总数量的33.44%。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63号)文件要求,我局重点对细化方案中明确的保障性住房等有关事项开设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涉及涵建设进度、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约30条。同时,全面兼顾政策法规、制度建设、部门预算、党风廉政、权责清单等内容;通过德宏电视台、德宏团结报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积极宣传最新政策,各类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全面积极推进住建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升了部门服务效能。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我局门户网站共开设工作动态、工作职责、行政许可、相关制度、政策法规等13个栏目,设立了电话投诉平台(96128),热忱欢迎群众参与全州住建事业的发展,反映诉求,提供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宽了我局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出现与住建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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