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浏览量:8844   作者:  日期:2016/12/21

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人事变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芒市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冬梅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鲁志坚    市委副书记

    长:陈红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边强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市政府副市长

官运邦    市政协副主席

黄建贵    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

吴兴国    市法院院长

      市检察院检察长

      员:袁国俊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留英    市法制办主任

陈茂永    市财政局局长

岳翠芝    市住建局局长

杨恩龙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湘萍    市司法局局长

龙盈惠    市招商合作局局长

李荣宽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左安卫    市教育局局长

汤成毕    市水利局局长

文恩贵    市发改局局长

杨常村    勐焕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培新    芒市镇党委书记

摆岩相补  风平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征收安置办),办公室主任由黄建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卫东、段应改杨洪文、蒋祖荣、刘世道杨恩相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征收安置办根据工作需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协调抽调。

二、征收安置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研究草拟重大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三)做好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信息的统计上报;

(四)协调处理征收安置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相关要求

(一)市征收安置办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

(二)抽调到征收安置办的工作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岗位脱离,专职从事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仍隶属原单位,享受原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年终考核以征收安置办考核意见为主。

(三)房屋征收安置涉及的单位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协调好相关工作,确保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6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