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燕花园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历时3年多的建设,截至2015年7月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房源共计2240套(其中:廉租房808套,每套50平方米;公租房1432套,每套60平方米),项目还规划建设了商业街、幼儿园、配套服务用房。经研究,拟定2015年保障房分配入住方案如下:
一、廉租住房
㈠申请条件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城镇廉租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980元;
2、申请家庭无私有住房和福利性实物分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直管公房、租住单位公房等),或虽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县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或农转城家庭;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
5、申请人无吸毒及其他不适宜享受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福利的恶习;
符合上述条件的军(烈)属、特等或一等伤残军人、劳动模范,以及孤、老、病、残、特困职工等申请廉租住房给予优先照顾。
㈡入户调查
由住建、公安、交警、民政、财政、人社以及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队依据申请名单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5日。
㈢审核公示
依据入户调查情况,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房申请户,将符合保障房入住条件的住户在盈江电视台、所属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8月5日—8月25日。
㈣摇号入住
组织符合条件的保障房户进行摇号抽签入住,摇号时间:2015年8月20日—8月25日。
抽到房源后,入住户与住建局签订入住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8月25日—8月30日。抽签仪式由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抽调住建、财政、民政、人社、公安、公证处等相关单位人员组织并监督开展。
进行保障房入住仪式,时间:2015年9月10日。
㈤缴纳相关费用说明
审核入住的保障房住户,缴纳相关费用如下:
1、一次性缴纳保证金1500.00元;
2、每月根据收入条件确定.但最低为每平方米租金1.80元,共计每月租金90.00元;
3、 每月/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0.5元,共计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25元。
4、每年每户交垃圾费50元。
二 、公共租赁住房
㈠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财政编制内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实际居住;
⑵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⑶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2、全县财政编制内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实际居住;
⑵通过参加公开考试纳入全县财政编制内的公务员及事业人员,试用期满并合格的;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工作满1年的。
⑶本人及配偶在本县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⑷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⑸申请人父母为本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年满18周岁以上,持有本县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⑵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⑶在本县稳定就业5年以上,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⑷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
⑸本人及配偶在本县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㈡审核公示
依据公租房入住申请表格情况,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户,将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住户在盈江电视台、所属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8月5日—8月20日。
㈢摇号入住
组织符合条件的公租房户进行摇号抽签入住,摇号时间、签订入住合同: 2015年8月25日—8月30日。抽签仪式由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抽调住建、财政、民政、人社、公安、公证处等相关单位人员组织并监督开展。
进行公租房入住仪式,时间:2015年9月10日。
㈣缴纳相关费用说明
审核入住的公租房住户,缴纳相关费用如下:
1、一次性缴纳保证金30000.00元;
2、每月.每平方米租金4.00元,共计每月租金240.00元;
3、每月/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0.5元,共计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30元。
4、每年每户交80元垃圾费。
盈江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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