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提升保障精准度和可持续性,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对《德宏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德宏州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dhdybzk0692@163.com,注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的通知意见建议”。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芒市勇罕街1号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疗服务管理科,并注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的通知意见建议”,邮编:678400。
三、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共10日。
为确保调整后的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顺利实施,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缩短公告期限,特此说明。
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话:0692-2937068。
附件: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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