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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①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②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③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④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⑤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⑥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⑧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⑨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⑩职能转变。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德宏州医疗保险中心、德宏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力“更公平”,不断加大惠民保障力度。一是扎实推进参保扩面攻坚专项行动。超额完成省下达参保目标任务,2024年全州123.2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力抓好“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5.17万条未参保数据按时限全部核实完成。2025年参保人数达到122.13万人,参保完成率达98%以上。二是待遇保障公平适度。调整优化医保待遇政策,2024年享受基本医保待遇932.5万人次,同比增加70.37万人次。其中,普通门急诊670.37万人次、门诊慢特病58.5万人次,住院31.01万人次,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89.09%、71.12%。三是拓宽慢特病范围和待遇方式。将儿童罕见病等6个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增加至53种。出台《德宏州门诊特慢病试点零售药店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6月1日起职工参保患者可全州在24家试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慢特病一站式结算。四是医保政策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州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99.99%,29909人次享受了“三重保障”梯次减负资金1.17亿元,守牢了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五是全面完成居民“两病”门诊用药试点建设。在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示范点的同时,稳步提高高血压、糖尿病人群用药待遇最高支付限额,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在原400元基础上提高200元。六是推动“德宏惠民保”落实。全州6.6万人参加“德宏惠民保”,比上年增加1.14万人,累计理赔470余万元,实现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差异化发展。
2.聚力“更优质”,不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一是DRG支付方式改革得到深化。健全完善《德宏州医保基金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政策,全州采取DRG方式支付的医疗机构37家,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达91.16%。二是药品医用耗材集采红利持续释放。落地执行集采药品26批次819个品种,药品集采用量占比89.23%,金额占比83.93%;落地执行医用耗材20批次15个大类179个品种,报量11批次11个大类68个品种,耗材集采用量占比93.85%,金额占比53.31%,2024年减轻患者就医负担2.9亿元。三是稳步步扩大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管理。全州12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0%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完成电子处方流转3623单,发生费用1532.26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82.90万元,有力保障参保患者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四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稳妥推进。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拓宽至近亲属,5.9万人绑定个人账户、共济支付费用244.39万元。全州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12.54万人次,减轻就医负担663.54万元。五是傣医药发展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开展傣医药服务项目产生的医保资金在三年内给予全额保障,从医保资金支付层面有力保障傣医药的健康发展。
3.聚力“更协同”,医保医疗联动更密切。一是持续推进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总结按人头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成果,修订下发付费实施方案和考核实施方案,下达各县市医共体按人头打包付费资金比例由93%提高至97%共9.93亿元。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资金的预拨比例。医保资金由每月预拨80%提升至90%,有力保障医疗机构的有效运转。三是提高村卫生室药品采购预拨金额。预拨资金从每年每村2万元提升到3万元,2024年共预拨1167万元,为村卫生室药品供应提供坚强保障。
4.聚力“更精准”,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建立打击欺诈骗保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案多查、联合惩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曝光典型案例74起。二是常态化开展基金监管。做好2023和2024年度省级飞检发现问题处理,追回违规费用548.23万元。落实自查自纠工作,192家次两定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违规资金500.20万元。组织开展州内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共追回违规医疗费用322.16万元,行政处罚8件,罚款64.78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定点协议46家,解除医保服务定点协议29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98起。三是实行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强化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基金运行季度监测预警、半年运行分析、年度通报机制。四是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可持续。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2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6.29亿元,个人账户2.97亿元),支出7.0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4.1亿元,个人账户2.91亿元),本年度收支结余2.25亿元(统筹基金2.18亿元,个人账户665万元),统筹资金累计结余11.7亿元,可支付34.7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82亿元,支出10.89亿元,本年度收支结余0.9亿元,累计结余9.22亿元,可支付9.54个月。
5.聚力“更高效”,不断深化医保经办服务。一是全力推进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现集成化办理医保参保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实现线上联办,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实现免申即享,“职工退休一件事”完成数据归集,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码就医购药一件事及“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得到落实,家庭门诊共济线上办理事项实现全覆盖,参保缴费状态、待遇享受、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报销等实现线上一键查询,医保经办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二是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全州54个乡镇街道、418个村(社区)、38个银行网点、129家裕农通网点实现医保服务“下沉办”“延伸办”100%覆盖,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建成,基本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27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及时为群众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26556人次。三是实施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专项行动。深化“综合柜员制”改革,28个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行25个医保政务高频事项“省内通办”,全州55个服务事项实现“四最”“六统一”“一窗通办”。共办理业务290101次,其中受理网上办件94117次,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四是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95%以上,远高于省级70%的目标要求。全年结算本州患者外出就医30.81万人次,结算资金15385.53万元;结算统筹区外患者来德宏就医44.45万人次,结算资金11111.19万元。五是医保信息化工作有效推进。113.7万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9家医疗机构开通移动支付,83家医疗机构实现“刷脸支付”,电子凭证结算率达76.81%,移动支付结算占比22.34%,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达99.38%。药品追溯码系统药店接入率达100%,医疗机构接入率达97.2%。
6.聚力“更廉洁”,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担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医保实际,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落实。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医保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二是深化政治纪律教育。在周例会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专题,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净化行业风气。抓好“固堤行动”“惠民行动”“激励行动”落实,加强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政教育提醒,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等,细化任务分解,持续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严肃查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将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效衔接,全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抓牢党纪学习教育。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等环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14项重点任务,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上下联动纠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勇担当。五是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坚决扛牢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后,及时出台整改方案,按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动真碰硬抓实八届州委第十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向州医疗保障局反馈的4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毕16个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657317.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657317.0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49931.81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5年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00000.00元不纳入本单位预算;二是项目经费有所压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57317.04元,其中:本年收入18657317.0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57317.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49931.81元,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00000.00元不纳入本单位预算;二是项目经费有所压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57317.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57317.04元,其中:基本支出6649465.94元,与上年对比降低235182.91元,主要原因离休干部人员减少,离休干部医疗费医疗费降低;项目支出12007851.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14748.9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00000.00元不纳入本单位预算;二是项目经费有所压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单位职工社保缴纳、项目开展等相关支出。
(一)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36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48130.06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待遇支出。
(三)功能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356.8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待遇支出。
(四)功能科目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67.0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生育保险支出。
(五)功能科目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683500.00元。
(六)功能科目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384351.10元,主要用于代缴贫困户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功能科目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3191525.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医保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公车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八)功能科目2101505-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730000.00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DGR付费改革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九)功能科目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及开展医保业务等支出。
(十)功能科目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760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
(十一)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28902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十二)功能科目2080501-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05.00元,较上年减少635.00元,下降5.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及上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因公出国(境)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97人次。
下降原因是在经费预算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编制预算,严控陪同人数、陪餐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05.00元,较上年减少335.00元,下降23.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5元,较上年减少335.00元,下降23.2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压缩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1800.00元,与上年对比降低32108.00元,降低8.3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073260.11元,其中,流动资产1519447.48元,固定资产548146.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666.1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02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1147.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0111
[附件: 2025年部门公开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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