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德医保处字〔2023〕第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1253310043278550XB
法定代表人:陶安周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超标准收费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第十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626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27日
处罚机关: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附件: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德医保处字〔2023〕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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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