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
德医保发〔2021〕11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33号)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附件: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2021〕33号]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