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7751   作者:  日期: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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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①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②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③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④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⑤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⑥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⑧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⑨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⑩职能转变。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设3个内设机构和医疗保险中心,其中:

1.办公室

2.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3.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

   4.医疗保障中心(办公地点在政务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参保率稳步提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农村居民、非公经济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为重点,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已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12月30日,全州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23522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141368人,参加城乡居民1082154人,参加生育保险96962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群众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初步实现全民医保“应保尽保”的基本目标。

2、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运行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2020年,非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50元,基金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基金收支、结余进入相对稳定增长阶段,基金运行平稳,制度运行可持续。

3、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及时有效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进一步织牢医疗托底保障安全网,继续强有力推进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在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同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优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水平、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截至12月30日,医疗救助28余万人次,救助总计9000余万元。

4、持续脱贫攻坚,常态推进医疗保障精准脱贫。医保扶贫是治疗脱贫攻坚中因病致贫返贫“顽疾”的一剂良药,旨在让贫困群众敢看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聚焦参保底数清楚、参保状态清楚、参保问题清楚、参保结果清楚“四个清楚”,实现应保尽保落实、政策稳定落实、待遇保障落实、问题整改落实、问题清零落实“五个落实”,确保工作要求、形成合力、挂牌督战、攻坚克难、配套措施“五个到位”,全面打响医保扶贫百日攻坚战,全面清扫医保扶贫短板弱项。一是攻克坚中之坚,贫困人口参保一户不漏、一人不少。截至12月30日,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2483人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在保持健康扶贫医保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基本解决动态调整贫困人口系统标识不精准、县域外“一站式”直接结算不通畅、慢病卡办理时间长、转诊转院“一刀切”等突出问题。二是全面政策保障,就医报销比例最高最优、服务最佳。实行就医“一站式”结算,“三重保障”后报销比例达91%,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5、全力以赴战疫,坚决医保疫情防控一战到底。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通过“两个确保”举措和实施“减半+缓缴”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创新举措,“两个确保”支持疫情防控。一是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临时调整5项政策规定,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救治,医保支付90%。二是按照做好常态化防控救治医疗保障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对救治资金清算、新冠病毒抗体测定医疗服务价格、境外回国人员和外籍人员医保支付、对减征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及时向全州7家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基金900万元,目前,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56人次,结算医疗费用208384.19元,本统筹区内就医结算89168.657。四是在瑞丽疫情防控日益严峻的情况,每周选派2名干部职工支援瑞丽疫情防控,每周选派2名干部深入挂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五是全力推行医保常规事项“不见面办”、紧急事项“及时办”、报销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确保了疫情期间群众办事“不断电”。

2)破解难题,“减半+缓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半+缓缴”政策制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明确自2020年2月起,在德宏州统筹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对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减征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不得延后执行。部分企业经减征后,短期内缴医保费仍然有困难的,实施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为1663户企业减负3964.55万元,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缓解了企业困难。

6、医保待遇支付标准明显提高,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报销目录和比例明显提升。全面执行2019/2020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涵盖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121个,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能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2%和75%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个人账户配置等方面均有大幅度提高。慢特病办理交由有资质的医师直接办理,待遇保障水平符合国家医改要求。

2)支付范围明显扩大。新增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落实118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保险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糖尿病、高血压纳入门诊用药报销范围,人均定额报销2000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就医备案等基本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截至2020年12月底,享受异地就医10000余人次。

3) 就医结算更加快捷。深化经办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参保人就医结算事项“一站式”待遇报销。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84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8997万元,共享受待遇147980人次;支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4061万元,享受待遇4777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91354.21万元,待遇支出75423.32万元(其中普通门诊支付7177.92万元,住院支付58763.81万元,慢、特病门诊统筹支付2273.21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73.66万元,大病保险支出7034万元),享受待遇人数647703人次。

7、敢动真格护航医保基金安全,持续高压态势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坚决不能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频出硬招实招,重拳打击专钻政策空子、蠢蠢欲动的欺诈骗保行为。

1)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监管。修订和完善全州医保服务协议、考核评价体系、医保费用结算全面审核机制,探索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量身定制个性化定点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医药机构816家(定点医疗机构445家〈含村卫生室〉、定点药店371家),实现医疗费用、医疗质量“双控”模式。

2) 出台制度规定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时出台《德宏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德宏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德宏州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欺诈骗保案件举报制度和飞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飞行检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乱,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上半年行政处罚两定医药机构3家,追回医保基金46.5万元,罚款111.9万元,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3家。9月至10月,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医疗机构2个,药店7个,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8、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分类管理要求,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床位、病床使用率、病人外转率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下发了《德宏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全州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住院资金总额和门诊资金总额,实行医保资金住院总额包干、普通门诊以乡镇为单位总额包干。对医疗机构实施定期考核、违规惩处,动态管理。全州医疗保险资金总体运行向好发展,从2018年的当期超支转为2019年的当期略有结余。根据《德宏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德办发〔2020〕9号)精神,制定了《德宏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实施方案》、《德宏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考核实施方案》不断推进全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更优化更科学领域发展。

9、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服务体验。积极配合省局做好“数字云南”建设和国家医保局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构建以“智慧医保”平台为基础,医保公共服务等15个应用子系统为支撑的医保信息网络。推进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应用,开展15类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定点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等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工作,形成“通用语言”。开展我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含村级卫生室)入库445家,定点零售药店入库371家,医保医师入库3563名,医保护士入库4272名,医保药师入库249名。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实现同时支持扫二维码、医院诊间结算、建档立卡人员“一站式”结算就医购药服务等新体验,截至12月30日,全州共有83家定点医院、25家村级卫生室以及371家定点药店开通了应用,覆盖率分别为83%和73%,全州三级医疗机构及各县市人民医院均已全部开通应用,提前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指标任务。全州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超过31.78万人,激活率26.02%。

10、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能放尽放、能减尽减、能快则快、能便则便。取消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和新开业民营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1年等待期,医药机构成立即可申报,30个工作日办结,定点结果全州全省互认,医药机构无需重复申请。针对参保人“开药难、多次跑”堵点,将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审核下沉至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放开门诊就医选点和开药量限制,实施“长处方”政策,减少参保人就诊购药频次。州内三级医院可直接转省外就医,解决转省外就医难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9人,2020年3月从州委机要和保密局调入行政人员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9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46.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增加903.78万元增长9.42%。增长主要原因分析参保人员增加,医保待遇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496.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96.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46.35万元(本级财力10,413.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3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03.78万元增长9.42%其中:本级财力增加820.78万元,收费成本补偿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参保人员增加,医保待遇提高二是收费成本补偿为2020年非税收入结余,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去年未纳入预算,今年纳入预算,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446.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44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7.43万元,与上年对比824.86万元增长8.70%主要原因分析参保人员增加,医保待遇提高目支出138.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2万元增长26.29%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部门开展的工作项目增加了预算安排经费,为医保常规业务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3.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909.55万元,主要用于全州职工医保待遇支出。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20.2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公务员医保待遇支出。

5.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656.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出。

7.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98.18万元,主要用于代缴贫困户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272.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医保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支出。

9.2101505-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10.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118.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及开展医保业务等支出。

11.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21.46万元,主要用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96.3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0307.43万元,项目支出188.9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共计852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2.6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13.43万元,奖金支出6.89万元,绩效工资支出4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2.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待遇支出2.8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1.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0.2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31.51万元,行政事业人员生育保险275.1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3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万元,项目支出115.42万元(保障我局完成2021年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支付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116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0万元(主要用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项目、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奖励金。),项目支出1102.48万元(保障全州医疗待遇支出)。

4.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共计656.5万元,全部用于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70人次。在经费预算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编制预算,严控陪同人数、陪餐标准。主要用于医保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省、州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发生的费用。增加原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上级检查或交叉检查较少,2021年适当上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12.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12.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万元,原因是2021年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邮寄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 2021年预算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0111

文章来源:德宏州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