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德宏州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号,邮编:678400,联系电话:0692—2984066,电子邮箱:dhz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按照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网站发布合计317条。其中通知公告栏目39条、工作动态发布99条、条例及规章制度13条、文件及解读发布75条、计划总结报告3条、其他88条。
(二)政策解读情况。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为了更好让社会群众了解政策,共解读73条。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州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积极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应急方案,2020年没有发生政务舆情情况。
(四)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情况。一是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政策起草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会议审议时,对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做出了说明。二是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医疗保险、信访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三是按照州财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说明。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州医疗保障局对申请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明确了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畅通社会各界了解医疗保障政府信息渠道。信息公开主要以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
(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我局积极探索基层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广“云南12333”手机APP等新媒体,将医保领域各项政务信息、各项政策及时推送到群众手中。实现个人社会保险权益信息的互联网、移动终端实时查询,加强村级卫生室医保信息化结算的应用。
(八)机构建设情况。为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站。
(九)“六稳”“六保”是当前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中心工作,是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根本保障,更是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前提基础。年初以来,州医疗保障局立足职能、聚焦主业,主动谋划、勇于担当,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在医保扶贫上持续下功夫,保障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在医保服务上持续下功夫,解决群众看病难题;在减税降费、药品带量采购下功夫,医保保费移交税务征缴、药品带量采购等工作稳步实施;在医保基金治理上持续下功夫,切实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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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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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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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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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9 |
39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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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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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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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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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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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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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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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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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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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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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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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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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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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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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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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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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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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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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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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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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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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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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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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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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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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穗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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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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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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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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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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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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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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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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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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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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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 |
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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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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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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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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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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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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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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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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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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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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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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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针对性需要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主动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平台的建设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做好信息公开服务。立足于服务群众,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努力在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途径。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等传统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努力为公众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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