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信访局

德宏州信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量:3927   作者:  日期:2025/1/20

州委依法治州办: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德宏州信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2024年,全州信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大《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始终秉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强化“有解”思维,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公信力和质效,全州信访渠道畅通有序,解决信访问题规范高效,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向好发展,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州信访局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信访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工作中,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大会、每周例会等形式,及时向全局领导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不断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同时,加强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开创新时期做好信访工作的新局面。2024年,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7次,州级党政领导专题研究信访工作5次、批示43件次,包案化解51件案件,组织召开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暨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2次

(二)强化法治教育,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一是强化信访干部法治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发布实施2周年宣传月活动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培训,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抓好全员学法懂法用法,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加强对《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中央文件的学习宣传,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来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利用在接访大厅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传、条条式解释等方式,加大对来访人员关于《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来访人员对《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信访人员依法依规信访的意识。加大对闹访、缠访及非接访场所上访人员的处置力度,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扰乱公共秩序等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敢于亮剑、依法严厉打击处置。2024年,群众信访行为日趋理性,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三)畅通信访渠道,严格依法受理办理。一是聚焦精准分流,推进受理法治化。依法做好受理工作,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做实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的三级办理程序,2024年,全州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7.03%,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99.42%。下大力在县、乡、村全面推行“一县一码”,信访“倒金字塔”结构扭转成效显著。二是聚焦实质化解,推进办理法治化。严格落实首接首办、接诉即办、跟踪督办、“三次以上见面”等措施,按期答复率99.4%,重复信访同比下降10.2%,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达91%。研究制定“七条措施”着力提升人民网留言办理质量,群众满意率得到极大提升,全省排名第一。每季度开展1次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查问题、补短板,2024年共评查300件,全州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四)依法分类处理,严格落实访分离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访分离制度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坚决克服工作随意性和任性,杜绝越俎代庖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纪委、社工、政法、公安、信访、司法、人社、住建等21个部门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领导小组,从州直公、检、法、司、人社、住建等21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州级工作专班,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专班工作以州信访局为主体,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沟通会商,遇有重要任务时,实行短期集中,合力攻坚。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和“依法分类处理”的原则,持续强化依法信访导向,压实责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访诉分离,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等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办理群众投诉请求。二是推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按照2018年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办法》,持续通过德宏律师协会选聘了州级6家律师事务所19名业务素质较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与信访部门共同接访群众,研究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2024年,全州五个县市律师参与接访覆盖率达100%,值班律师共13人次到接待场所接待群众6余批8人次,推动化解信访案件5余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9件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依法复核,严格落实行政三级终结工作制度。始终坚持“无错不纠、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的复查复核原则,严格复查复核工作程序,特邀涉事部门、律师、司法、群众代表等参与进来,对复查复核事项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审查,有效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作出错误信访处理意见的监督纠错作用,同时将风险评估工作贯穿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全过程,发现隐患及时预警涉事部门,防止因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引发大规模信访问题、过激信访问题以及网络舆论负面炒作,确保全州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德宏州信访局认真履行德宏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复查复核工作态势稳中向好,共接到复查申请11件,复核申请3件,复查复核申请合计14件,与2023年同比上升62.5%。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信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三是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信访基础业务水平和法治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州信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持续抓好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推动德宏州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

(一)用好用足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加大对普遍性、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的分析研判力度,精准分析信访形势和风险动向,准确把握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精准高效向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社情民意。

(二)深入开展“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全面开展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挂联包案,大力提升属地源头吸附和化解矛盾能力,严防发生涉访极端案件。

(三)推进规范受理。坚持来访必登,推动信访事项登记规范、分类准确、受理及时、转交精准、事责相符。推广运用“一县一码”,健全完善群众上网、领导盯网、干部下访,做到“民呼我为”“接诉即办”。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具体规定,积极主动做好信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四)推进依法分类办理。大力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职责范围内信访事项,严防以信访答复代替行政处理、以信访程序代替依法履职。健全完善与同级政法机关定期协调通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协同,形成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工作合力。对信访事项三级办理符合诉讼条件的,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则调,推动事心双解。

(五)推进行政三级办理。严格告知、送达和办理要求和时限,全面规范行政三级办理流程,确保信访事项化解按照“三到位”要求程序合法有序,问题实质性解决到位。充分发挥复查复核纠错功能,及时监督、纠正信访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实质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问题。

(六)推进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提质增效。从主体、对象、范围、方法、流程、反馈跟踪、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着力解决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不规范、文书格式混乱、办理主体不适格、政策法律引用不准确、合理诉求没有解决到位、重程序轻实体和重复信访突出等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紧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不断提高督查权威。加大对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推进情况的督查问效,重点督查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等问题。

(七)推进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持续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通过自评自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找准问题症结,强化督查和问题整改,着力纠正不规范、不落实等问题,推动信访事项退出程序、解决终而不结问题,不断提升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

(八)着力提升“三项建议”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盯不放、严肃处理信访领域各类失职失责问题。坚持依法履职、提准建议,加大对不依法履职导致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等问责追责力度,切实让“三项建议”推动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三项建议”与监督追责协作机制的有效衔接、成果共享。

(九)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严守“三个不发生”工作底线。

 

 

德宏州信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