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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信访局

德宏州信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浏览量:3864   作者:  日期:2024/1/15

州委依法治州办:

按照你办《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2023 〕—97要求,现将德宏州信访局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2023年,全州信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大《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始终秉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强化“有解”思维,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公信力和质效,全州信访渠道畅通有序,解决信访问题规范高效,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向好发展,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信访局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信访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工作中,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每周例会等形式,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不断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同时,加强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努力开创新时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部署州信访局认真谋划及早安排部署,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德宏州信访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德宏州信访局细化落实<德宏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责任清单为确保依法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法治教育,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一是强化信访干部法治学习教育。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抓好全员学法懂法用法,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加强对《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中央文件的学习宣传,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来访群众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接访大厅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传、条条式解释等方式,加大对来访人员关于《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来访人员对《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信访人员依法依规信访的意识。加大对闹访、缠访及非接访场所上访人员的处置力度,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扰乱公共秩序等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敢于亮剑、依法严厉打击处置。

)畅通信访渠道,严格依法逐级走访。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全力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完善联合接访机制,深度融合“互联网+信访”,视频信访系统实现省、州、县、乡、村“五级联动”互联互通,信访信息系统覆盖全州56个乡镇(街道、农场)、399个村(居委会)及部门,全州“信、访、网、电、视频、微信、手机APP”七位一体、多渠道群众反映诉求机制全面形成。全州信访事项“三率”得到了一定程度提升,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持续全年保持在100%;人民群众对信访部门的参评率为92.87%、满意率为94.37%;对责任单位参评率为90.67%、满意率为93.51%。二是严格依法逐级走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州信访局对越级到州上访的县市群众,在做宣传政策、做实工作的情况下,开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并引导其到各县市依法依规反映其合理诉求。建立群众来访一月一通报制度,进一步压实基层属地责任,使信访事项更好更快地分流落地,防止群众的信访事项在不同部门之间“空转”,使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使群众的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分类处理,严格落实访诉分离制度。一是厘清信访工作职责权限。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坚决克服工作随意性和任性,杜绝越俎代庖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和“依法分类处理”的原则,对照《德宏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汇编》,持续强化依法信访导向,压实责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访诉分离,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等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办理群众投诉请求引导1961人次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诉求二是推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按照2018年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办法》,继续通过德宏律师协会选聘州级6家律师事务所19名业务素质较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与信访部门共同接访群众,研究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确定每周星期一为律师参与接访值班日,由一名律师轮流到州信访局接访大厅值班参与接访群众,其他时间由群众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律师随机接访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依法复核,严格落实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工作制度。始终坚持“无错不纠、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的复查复核原则,严格复查复核工作程序,特邀涉事部门、律师、司法、群众代表等参与进来,对复查复核事项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审查,有效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作出错误信访处理意见的监督纠错作用,同时将风险评估工作贯穿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全过程,确保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共收到复核申请5件,在办理过程中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规、复核意见明确,4件不予受理,1件已妥善帮助解决其反映的问题,申请人撤销复核申请。

(七)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着力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坚持责任联动、工作联动、政策联动,推动形成接访、转办、督查、反馈的工作闭环。党组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信访法治化建设与新形势下产生的信访问题不相适应,影响了信访法治建设和依法化解信访矛盾问题的成效。二是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信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信访工作。一是带头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辅导读本》等学习工具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领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学好法律知识,注重学法用法,努力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理论学习和学法常态化,深入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意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法治信访”理念。二是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相关问题,有力推进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一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州信访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述法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局党组定期研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州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做到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法治工作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信访领域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法治信访”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发挥好信访工作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隐患、解决合理诉求等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不属于信访部门受理的诉求,及时引导分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信访工作重大决策机制,对于影响公民信访权利行使、影响信访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坚持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前按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局党组会研究前组织参会人员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听取意见;决策时坚持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与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互相配合不争权,相互信任不猜疑,相互支持不拆台,相互体谅不推诿。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持续抓好“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推动德宏州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

(一)着力推进信访机关政治建设。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和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全面落实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认真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等要求,不断提升信访法治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好信访制度作为社会“减压阀”、“稳定器”的作用。始终秉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作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认真做好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职责范围、法定途径梳理甄别,明确解决诉求的责任部门,让群众知道由谁来办和怎么办。对于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全面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对各县市的业务指导,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素质。持续加强对《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中央文件的学习宣传,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弘扬“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新时代信访精神,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主动适应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

                    德宏州信访局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