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健康德宏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NO.1)和《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州级健康企业申报和现场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NO.1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估程序,德宏州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县市推荐的州级健康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并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经审查评估,国能德宏发电有限公司达到州级健康企业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专家组审查及评估意见均为“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真实身份书面或当面向州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州卫生健康委:岳团拉 0692-2106023
州疾控中心:茶学康 0692-3069752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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