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精神,深入推进健康德宏建设,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由州卫生健康局牵头开展《健康德宏行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和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并报州政府审定同意后,于2020年12月14日正式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德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20〕19号)。
三、主要内容
《健康德宏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传染病发病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到2030年,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通过实施十六项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加强州县疾控机构和各级医院健康教育机构建设,落实大健康理念,强化各职能部门职责,组织实施“七彩云南健康促进工程”以及“边疆健康文化建设”、“民族医药亮彩”、“公职人员健康引领”、“健康促进县建设”等活动,加快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22%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实施营养改善、加强营养干预,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通过加强健身设施建设、构建科学健身体系,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0%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通过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精神疾病服务管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通过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开展健康环境宣传、加强饮用水监测治理,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规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加强妇幼重点人群管理、扎实开展妇幼健康项目,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8‰及以下和4.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10万以下和11/10万以下。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健全学校体育卫生体系、加强中小学健康干预、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和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通过强化职业健康责任落实、提升职业病防治救助能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强适老化设施建设,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通过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筛查预防干预、加强救治能力建设、加强知识宣传培训,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通过加强癌症早期预防、服务管理、落实救助制度,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通过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和预防、提升诊治能力和水平,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通过加强糖尿病健康干预、规范提供服务、提供便民用药服务,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通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加强传染病防治、加强地方病防治,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16.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行动。充分调动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完善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优化完善治未病服务模式,逐步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分别达到90%和100%,分别建成特色民族医药科3个和1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提供8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到并持续保持,村卫生室提供5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
(三)组织实施
从加强4个方面保障措施,确保健康德宏工作有效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健康德宏行动推进委员会,设办公室在州卫生健康委,由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共同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其中由州卫生健康委牵头的专项行动共14个,由州教育体育局牵头的专项行动2个,并明确了各专项行动的配合部门名单。
2.完善支撑体系。组建16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实施和监测工作。成立州级健康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加强人才培养、财政支持、科技支撑,为健康德宏行动提供支持保障。
3.加强考核督查。建立督导制度,州级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对约束性指标开展一次考核,并明确考核结果的应用。
4.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鼓励全州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相关链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德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www.dh.gov.cn/wjw/Web/_F0_0_4TX4YLJ3F919AB727EAE4ECE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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