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任、副主任医(技、检验)师职责
1、应用预防医学理论、技术,结合本专业的实际,组织制定本专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进行工作总结。
2、审查制定本专业科研设计方案,审查和修改专题调查,总结科研报告。
3、掌握国内外专业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参加本专业的业务实践,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定期进行学术讲座,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
5、对进修和实习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二、主管医(技、检验)师职责
1、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技、检验)师的指导下,负责主管的业务工作。
2、制定主管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科研设计。
3、审核医(技、检验)师提出的工作计划、实验设计、专题报告、工作总结,并检验其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主管业务工作,并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协助解决疑难问题。
5、担任教学任务,指导进修、实习人员。
三、医(技、检验)师职责
1、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技、检验)师的指导下,承担业务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医(技、检验)师请示汇报。
2、负责分担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总结、专题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和技术档案的立卷工作。
3、参加主管业务工作和检查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本专业的工作,并担任业务辅导。
四、医(技、检验)士职责
1、在上级医(技、检验)师的指导下参加具体业务实践。
2、负责各类调查和实践工作的各项准备及善后工作。
3、做好具体业务工作的资料记录、统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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