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春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避免重签约轻服务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委办理,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并安排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落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
你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对象人数、签约率和签约服务质量等数据进行分析,提出“家庭医生队伍力量薄弱、经费保障未完全到位、签约服务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完善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力度”,你的这些建议非常切合我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际,我们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同时,州卫计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对2018年及下一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引导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近就诊,做实做细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8年除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原则上不对居民签约新增数量作要求,避免签约服务数量较去年出现下滑。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县级行政区域常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起步阶段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
(二)签约服务主体。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
(三)签约服务方式。一是实行团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妇幼专干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二是签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参保人员自愿在所在地区的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信息保密等内容。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选家庭医生团队。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每个家庭医生团队在服务能力范围内签约一定数量的居民。
(四)签约服务内容。一是基本医疗服务。对签约服务对象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西医诊治;实行门诊预约服务制度,方便就医;及时处置签约服务对象发生的健康救助事项,帮助签约服务对象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根据病情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专家诊疗;提供一对一的健康问题咨询。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三是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主要针对签约服务对象多样化的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需求,特别是根据居家养老、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个性化服务以知情、自愿、自费为原则设计不同类型的服务包,具体内容根据签约对象的服务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共同确定。
(五)签约服务费用。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原则上医保基金承担12元,由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承担12元,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个人承担12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由医保个人账户支出。
三、保障措施
(一)调整完善基本医疗报销制度。建立符合实际、有利于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的基本医保报销政策。科学设置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引导签约服务对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
(二)构建顺畅的双向转诊通道。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疗专家进社区、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1-2所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应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确保区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和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上级医院要逐年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转诊号源和床位,对转诊患者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简化转诊患者的入院手续。
(三)完善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配药制度。
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长处方政策。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的药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治疗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和结核病等,基层医疗机构向县市卫计局备案,即可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不计入非基药考核。建立药品使用联动机制。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病情的用药需求,对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签约居民,如其确需延续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以维持治疗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开具相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上述药品实行零差率,形成“基本+补充”的药品使用联动机制。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特岗招聘、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完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具体办法,规范培养内容和方式,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发展路径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鼓励和引导培训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将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或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五)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
(六)完善综合激励政策。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
(七)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四、监督管理
(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反馈评价体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反馈评价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
(二)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构建完善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加强督导评估。州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督导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监测、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做好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展板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内容。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其他改革工作相衔接,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
今年,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出台《德宏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5月份牵头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上半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顺利;下一步州卫计委将对各县市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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