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中心血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德宏州中心血站是我州唯一的专业采供血机构,主要负责全州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采供血业务、临床输血服务及全州无偿献血等工作。德宏州中心血站属于核定编制,编制内实行全额拨款,非税收入实行全额上交全额返还制度。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我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依法开展采供血业务,加强血液质量管理,扩大献血宣传招募,努力提升献血服务,确保了全年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一是购置了检验科全自动后处理设备、血浆速冻机等设备。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年共投入工作经费18.36万元,组织安排各级各类人员外出进修2人次,外出交流学习、培训28人次,开展站内培训13次,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合作开展《德宏州献血者核酸检测效果评估及献血者中隐匿性乙型肝炎感染追踪研究》科研项目。三是开展了17场次的“血站开放月活动”,近1000人次参加。四是2015年共外出采血960场次,采集全血12447人次、采血量16573.5U;机采血小板采集135人次、140个治疗单位;较去年同期相比,外出采血减少54场次,全血采集人数增加402人次,采血量增加747.75U;向全州各医疗机构供血31448.5U,同比增加5.72%。五是认真落实献血者用血偿还政策,共办理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偿还144人次,偿还金额123,564.20元;代办异地偿还31人次,偿还金额18121.2元。六是全年共检测标本数12609人份,其中核酸检测12455人份,核酸检测阳性20份,经鉴别14例,确认6例为HBV DNA阳性,8例未能鉴别出病毒种类,6例待进行鉴别。血清学检测阴性标本,核酸检测的阳性比例为0.161%,为保证血液安全检测出OD值高血液报废49人份。血清学与核酸共同检测、相互互补,最大限度的降低经输血传播传染性疾病的风险,有力保障了临床用血的安全。全州无一例输血纠纷和经输血传播传染性疾病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事业编制39人;事业人员39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血站决算总收入127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4.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132.22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5省级补助核酸检测试剂费110万元,加之我站今年我州增加了人员经费,导致2015年收入增加132.2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1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29万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233.27万元,占总支出的19%。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71.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我站今年增加了人员,且我州增加了工资,补助的人员经费也相应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血站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8.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4年省级、州级补助设备购置费79万元,2014年未完成安装调试,未做列支,在2015年列支增加了支出;二是检验科后处理检验设备使用年限较长,不能保障血液的安全,2015年新购全自动检测设备170万;三是人员增加且人员工资调增导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主要是专用材料费高,不适用人均支出分析。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血站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3年的核酸检测试剂费70万元因没有资金来源2013年未列支,2014年财政补助了资金,列支在2014年,二是2014年省级补助购采血车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血站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184.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4年省级、州级补助设备购置费79万元,2014年未完成安装调试,未做列支,在2015年列支增加了支出;二是检验科后处理检验设备使用年限较长,不能保障血液的安全,2015年新购全自动检测设备170万;三是人员增加且人员工资调增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5.7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血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购置采车房车,2015年减少了采血车外出次数。今年血站系统内的交流学习减少相应公务接待也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采血和送血发生的费用,不适合用人均支出来分析。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血站没有因公出国人员,没有发生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血站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3万元。全部是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血站采血、供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血站公务接待31批次,288人,接待费开支2.0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献血员、维修工程师以及各地州血站系统人员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血站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血站2015年运行经费支出409.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采血量加大,相应的耗材也增加,人员外出采血的各项支出也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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