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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水利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龙江水电站水库水域及岸线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浏览量:370   作者:  日期:2026/3/30

   日前,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联发文印发了《关于规范龙江水电站水库水域及岸线管理的通告》。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龙江水电站水库是我州唯一一座大(一)型水库,水库淹没区涉及芒市、陇川、梁河3县市6个乡镇15个村委会57个村民小组。水库于2010年3月下闸蓄水,总库容12.17亿立方米,水域面积33.3平方公里,是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下一步,水库即将成为瑞丽市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核心区重要饮用水及农业灌溉供水水源,是我州极为重要的战略水源地,水库水质保护目标必须稳定在Ⅲ类以上。

   水库蓄水运行以来,库区垂钓、休闲游玩人员逐年增多,垂钓旺季日均垂钓人员达300—400人。垂钓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库区周边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对水库水环境、水生态、工程运行及公共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当前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垂钓人员使用含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违规活饵,使用破坏性钓具钓法,严重影响渔业资源与水生态安全;

   二是群众利用非法改造的自用船舶垂钓,非法捕捞、“三无”船舶、擅自改变船舶用途、违规载客等问题屡禁不止且呈现复杂化、顽固化、愈演愈烈态势;

   三是垂钓、游玩人员随意丢弃垃圾,2021年至今州龙江水库管护局累计清理垃圾已达上千吨,对水库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四是库区岸线边坡长期受水浸泡、土质疏松,垂钓人员随意在危险区域活动,安全隐患突出;五是部分垂钓人员一人多竿、几十竿甚至上百竿,过度垂钓、无序垂钓问题突出,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平衡。

   为维护龙江水电站水库水域岸线管理秩序,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水安全,保护库区生态环境,针对龙江水电站水库渔业资源保护、航道安全、水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渔业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1条)。通告明确了适用范围为龙江水电站水库水域。

   (二)相关规定(13条)。通告明确了龙江水电站水库水域及岸线相关管理规定。

   (三)法律责任(2条)。根据上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违反通告规定的处理措施。

   (四)其它事项(1条)。通告明确了过渡期及正式实行的时间以及实行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等,视情对通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公布了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

   政策原文:https://www.dh.gov.cn/slj/Web/_F0_0_6JGUWXT942F60A886E754339A6.htm


文章来源:德宏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