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水利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675   作者:  日期:2025/7/27

高幻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盈江县太平镇回龙河水库南、北干渠修复及管护的建议》(第01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州水利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接到州政府督查室交办件后,及时组织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3月14日,州水利局印发《德宏州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三届四次全会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德水办〔2025〕4号),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

   (二)加强协调,主动对接。州水利局高度重视回龙河水库南、北干渠维修养护工作,4月22日,州水利局分管领导及时会同盈江县水利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实地踏勘太平镇因灾损毁渠道,并研究解决方案。

   (三)加强沟通,及时面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5月由州水利局分管领导赴盈江县开展建议办理面商,建议代表对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承办单位进行了深入协商。会后,州水利局进一步修改完善解决方案,形成初步书面答复意见,确保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馈的问题

   一是关于回龙河水库南、北干渠部分渠段因自然灾害破坏的问题。二是关于回龙河水库南、北干渠运行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情况属实,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南、北干渠位于太平镇,于2009年1月开工建设,2010年5月完工,并在2012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南干渠全长15.3公里,控制灌溉面积1.26万亩;北干渠全长17.7公里,控制灌溉面积4.14万亩,两条干渠总控制灌溉面积达5.4万亩。近年来,盈江县频发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回龙河水库南、北干渠部分渠段遭受不同程度破坏。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对回龙河水库南、北干渠进行修缮工程,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期迅速实施渠道修复工程,项目估算投资80万元,计划对坍塌、破损的渠体79米进行重新修筑,恢复其输水能力,同时对部分边坡滑坡失稳、堵塞的渠段进行清理整治,项目于4月18日开工,5月底前完工;远期科学谋划项目,将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南、北干渠纳入“十五五”盈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灌区改造项目实施范围,2024年9月,盈江县灌区管理局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可行性研究工作。2025年2月已完成盈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灌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州级技术审查,目前正在修改完善,项目估算总投资6.42亿元,建设内容包含,改造4条骨干渠道长17.48公里,修复水毁渠段90余处,加固取水坝、渡槽、闸门、桥涵等建筑物116座,提升改造、扩建延长渠道47.93公里,配套支渠67公里,清理整治延长排水沟13公里。二是关于建议加强渠道运行管护,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契机,加强改革宣传,加大农业水费收取力度,农业水费的使用坚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水费先缴后补,对积极推进水费收取和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乡(镇)、村委会或用水组织,水利局将会同财政局给予适当补贴。积极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灌溉方式,通过水费收取,促进农业节水。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对今后的水利改革发展多建言献策。


德宏州水利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