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水利局

德宏州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4864   作者:  日期:2025/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德宏州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4年德宏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德宏州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夯实公开基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水利局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水利政策法规、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等各类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水利信息,把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河湖长制、农村供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化。2024年德宏州水利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水利工作信息347条,其中: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信息12条,预决算公开8条,人大政协提案答复6条,河(湖)长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信息321条。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及渠道认真做好水利工作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云南日报、德宏团结报等中央、省级、州级主流媒体刊载100余条德宏水利新闻稿件。积极参加领导会客厅访谈节目,就公众关注热点,关注问题进行积极回应并答疑解惑。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过程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4年共办理公开申请1件,收到申请后按要求及时办结,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格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杜绝错误敏感及泄露隐私信息上网。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列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常抓不懈,重在实效。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根据工作实际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二是落实主动公开新要求,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并加强新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规范政务新媒体栏目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完善统一的办事和互动平台。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工作例会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传达近期工作情况及不足,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二是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对日常监测查出的错敏词及时修改,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与权威。针对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存在问题、全省综合绩效考评政务公开中期分析评估存在问题及日常监管反馈问题,明确责任,督促有关科室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92.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德宏州水利局严格落实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逐步高效规范化、制度化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标先进,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缺乏创新,二是项目建设实施审批等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德宏州水利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规范、提升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不断完善、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高效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水利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群众了解水利信息,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德宏州水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文章来源:德宏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