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德宏州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州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13号,邮编:678400,联系电话:0692—2121346,电子邮箱:dhzsl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德宏州州水利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中心工作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德宏州水利局积极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截至12月底共向各级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信息共1126条,其中:在云南经济日报公开信息37条,在省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7条,在州水利局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公开水利日常政府信息396条,在州水利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目录和指南公开各类公告3条、条例规定及制度2条、文件及解读5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4条、计划总结及报告4条、通知公告24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9条,在德宏州党务公开网公开党务信息124条,在德宏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分别用汉语、傣语、景颇语、载瓦语等四种语言播用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共379条,在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公开河长工作信息51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全州推进水利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脱贫攻坚、河湖长制工作、水利改革等水利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20年12月底共公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设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进展情况相关信息225篇。
(三)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审批监管平台,动态更新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在线办理流程,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强政务大厅水利服务窗口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完善工作机制,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模式,实现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一次办结”;加强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州水利局共承接州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9件,局党组专题研究,进行任务分工,指定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节点进行办理,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理完毕;同时在州水利局门户网站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对2020年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及时进行了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20年以来,将《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政策解读》《解读<云南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解读<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解读<云南省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推进方案>》的解读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州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州水利局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关切回应工作,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全年没有发生涉水重要舆情信息。社会重大关切的水利工作,均在日常工作中予以回应,没有出现社会重大关切不及时回应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20年以来,州水利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有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签字,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断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和程序,努力形成良好的公开机制。全年没有收到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
(八)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2020年州水利局加强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在门户网站增设了“通知通告”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两个专栏,及时分类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强与云南经济日报、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德宏广播电视台的协调合作,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水利信息。充分发挥“德宏河长”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发布河湖长工作信息。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州水利局全年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及诉讼信息。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州水利局结合全州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德宏州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水利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任务、公开内容及责任主体,落实人员,强化措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业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的审核审批流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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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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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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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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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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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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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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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3 |
2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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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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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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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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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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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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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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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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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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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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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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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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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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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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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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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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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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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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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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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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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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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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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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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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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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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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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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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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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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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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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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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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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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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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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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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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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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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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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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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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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解读等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提高;三是业务人员网络技术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州水利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拓展网站内容建设,切实发挥媒体作用,保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工作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真实、规范、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德宏州水利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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