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水利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76260.8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8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8157.8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6303元,比2017年减少66617.88元,下降1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29700元,下降57.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798.88元,下降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5119元,下降38.41%。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水利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无大型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8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1人次,为参加德宏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组团赴台湾开展旅游文化交流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157.84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元,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8157.84元,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政执法、开展河长制工作巡河、质量监督巡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303元。其中:
(1)国内接待费支出56303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接待人次766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工作任务以及上级水利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县市水利部门到州水利局汇报工作、学习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8年无国外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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