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德宏州审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审计法治根基
始终坚持党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第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研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结合审计实践开展研讨,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用以指导审计法治建设。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覆盖,依托“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及“学习强国”“云南普法”等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三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计监督,持续提高班子成员和审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化科学规范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
以实施“科学规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行为。一是落实内控规程优化行动,修订完善《德宏州审计局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等12项内部控制制度,对《云南省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办法》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立领导干部及审计人员规范用权负面清单和履职负面档案记录管理办法,强化依法审计意识,防范执法风险。二是开展审计业务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全州审计机关开展业务质量自查,由州局法规科牵头,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对芒市、梁河县2024年度审计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计划执行、依法审计、现场管理、项目质效等方面,通报检查结果并督促整改,有效提升全州审计业务规范化水平。三是专项开展审计成果提质行动,审计报告深度和广度得到拓展,揭示问题更具建设性,审计建议价值凸显,服务决策水平提升;坚持“由事及人”,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移送问题线索质量进一步提高;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提炼、归纳、总结,审计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进点时告知并请被审计单位协助监督审计“八不准”纪律执行情况,填写反馈意见卡;征求意见时明确问题定性及法规依据;领导干部“双责”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书中载明救济途径。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执业律师担任全州审计机关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支持,发挥其在依法审计中的积极作用。三是推进科学民主法治决策。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议事规则,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四是坚持持证上岗。4名处级干部获高级督察证,全体27名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持证率100%,年度内无行政复议、诉讼及裁决案件。五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结合“两违四乱”专项整治中审计机关协同配合工作要点,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对擅自设立收费事项、收费项目不合法、乱罚款等“罚没收入增长异常情况”予以关注,配合州司法局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普法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一是利用审计项目实施进行“现场释法”。将普法宣传教育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和财经纪律法规,优化审计执法环境,使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推动审计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二是落实“普法宣传日历”,严格按照州普法办的统一安排,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健全内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审计人员对照《云南省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常态化学法用法,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随堂测试等方式,提升审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及省审计厅工作安排,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通过揭示体制机制障碍与风险隐患,狠抓整改落实,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开展全州殡葬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全州农村公路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16个审计项目。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5年,德宏州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队伍法治能力有待加强。面对审计覆盖面扩展、涉及法规日益复杂的形势,人员少与任务重的矛盾突出,审计人员法律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需要。二是普法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受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等因素制约,普法形式仍以传统的悬挂布标、制作宣传手册为主,运用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教育不足;日常学法制度不够完善,学习实效有待提高。三是审计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等执行尚有差距,重大项目现场审理及日常执法监督检查需加强,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需持续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置于全局工作突出位置,紧扣年度工作要点与重点任务狠抓落实。一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审计人员在实践中自觉学法尊法用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二是加强审计队伍能力建设。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点、“科学规范提升年”实施方案,强化对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业务培训、以审代训等方式提升专业能力,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分类审理等制度,着力锻造“能查、能说、能写”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在法定权限内履行职责,厘清权力边界,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审计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德宏州审计局将聚焦以下方面持续发力: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坚持把推进审计法治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压实审计执法责任,将执法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有责必尽,失责必究。二是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主动担当党和政府赋予的时代重托,不负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信任和期待。三是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审计环境。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督促整改等工作环节,把普法贯穿到审计执法全过程,促进普法教育和依法审计同向并进、同频共振,持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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