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审通〔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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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审计局关于审计德宏州2024年度
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
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通知
德宏州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5日起,对2024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同步开展2024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请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于3月12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送交审计组。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德宏州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赵如飞担任,成员包括姚绮、陈龙。
请协助审计组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并于审计结束后,将填写好的《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反馈意见卡》反馈至德宏州审计局。
德宏州审计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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