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的提案》(第130401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办理工作专班。州司法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重要工作来抓。在以局长办公会作出提案交办安排的同时,积极搭建办理工作专门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州社区矫正科负责人及各县市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办理工作专班,明确办理任务,压实办理责任,为高效办理提案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结合工作实际,制发办理工作方案。在认真总结2024年度专题协商社区矫正调研、面对面答复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制定印发了《德宏州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德宏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提案的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目标、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使办理工作更加有的放矢,确保了办理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在办理提案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了办理前与委员的充分沟通交流。同时,今年5月14日至16日,分管领导紧扣提案指出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小马拉大车”、保障不到位、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缓慢等问题,带队深入各县市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找准了问题产生原因,为实施靶向治疗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做好面商沟通,开展实地走访查看。在积极加强与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好面商沟通的同时,实事求是认真拟定提案答复意见,并于8月22日与提案委员共同深入芒市司法局芒市司法所、芒市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实地走访查看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落地见效。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该提案指出: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第一,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呈“小马拉大车”现象;第二,社区矫正保障工作不到位;第三,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有效载体;第四,社区矫正“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进缓慢。同时,提案还就解决、缓解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四条宝贵的意见建议:一是以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风险性认识,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社区矫正保障工作水平;三是因地制宜建好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公益活动、就业技能培训三个基地;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步伐。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提案指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建议可行性、操作性都很强,我们全盘接受、全盘采纳。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社区矫正联席机制不健全,社会认知度、参与度不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地方经济欠拨经费等。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呈“小马拉大车”现象。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坚持以开展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为契机,充实基层一线人员力量。认真落实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德宏州司法局 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德司发〔2024〕38号)精神,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目前,瑞丽市、陇川县和盈江县已完成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建立工作,其中,瑞丽和盈江在全面收紧编外聘用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分别实现增编4个和5个,全州55个乡镇(街道、农场)司法所共配备了146名工作人员,所均达到了2.65。二是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发挥优势提升工作质效。积极向上反映全州基层司法行政一线社区矫正工作人少事多突出问题,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支持,今年省司法厅共选派15名强制隔离戒毒人民警察,充实到州、县、所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其中,州局2名、芒市3名、瑞丽3名、盈江3名、陇川2名、梁河2名),专职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有力地充实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而且利用戒毒民警身份优势和职业优势,着眼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教育帮扶、身份意识培养等方面,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量,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以及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探索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分析研究,选取梁河县司法局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单位,与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工作内容、标准与要求,将社区矫正日常走访等非执法类事务交由其负责落实办理,从第三方这一侧面增强了基层工作力理,有效缓解了基层人少事多的问题。四是坚持做好“减法”,让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有更多精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推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任工作,做好基层一线工作任务“减法”,使得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有更多精力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目前,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方案已通过州司法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印发,正在开展人选推荐工作中,届时每个乡镇调解委员会将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全州将达102人。五是持续加强矫正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刑事执行能力和水平。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不断加强全州社区矫正队伍的教育培训。“线上”,利用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持续开展信息化业务操作培训。“线下”,今年5月,认真组织县市社区矫正骨干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浙江社区矫正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深入县市开展业务培训2期;9月中旬,还将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纳入全系统政治轮训重要内容,进行同步培训。当前,全州社矫系统正积极参加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全省社区矫正执法业务“大比武”,初赛阶段全州167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线上考试,做到了参考、合格率两个100%。
(二)社区矫正保障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建立健全跟踪机制,时时督促资金兑付。实行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下拨通报机制和兑付月报告机制。目前,州司法局通报2025年县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下拨通报3期,县市财政兑付县市司法局资金15.12万元。二是充分整合现有资金,加强对基层的支持力度。深入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以问题为导向,帮助梁河县解决女性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培训经费2万元,有效提升了她们的就业技能;帮助盈江县解决12台“矫务通”终端机购买资金3.528万元(实现全县乡镇一所一终端,全州55个司法所实现全覆盖,配备率100%)。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化基层保障力度。积极向省司法厅反映德宏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不景气等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对德宏的倾斜力度,2025年省司法厅专项安排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共计80万元。
(三)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有效载体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6月底,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德宏州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不仅明确了法检两院以及公安、人社、民政等十四部门的职责任务,而且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议事决策平台载体。二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整合资源加快“三个基地”建设。以提升教育矫治质效为目标,依托敬老院、看守所、戒毒所以及法治文化公园、爱心企业等,推进社区矫正“三个基地”建设。目前,共建设15个就业基地、17个教育基地(州级1个,县市级16个)和32个公益活动基地建设。同时,积极与州人社局沟通衔接,预计9月份共同联合出台加强“两类人员”帮扶工作措施;三是开设线上“空中课堂”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矫正对象法律法规意识。依托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开设线上“空中课堂”,以“点对点”的方式,开展针对性精准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了对象的法律法规意识。今年以来,共发布任务1127次,学习教育14949人次。
(四)社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芒市、瑞丽、盈江、梁河两市两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获省司法厅审批,被列为2024年、2025年建设项目。在资金方面,共争取资金130万元(目前,已下拨至县市财政,其中芒市30万元、瑞丽30万元、盈江30万元、梁河4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智慧中心建设”。切实加强对县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的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外观建设规范化标准以及“三区十八室”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两市两县“智慧矫正中心”。目前,除瑞丽因办公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未竣工验收致建设场所不能确定未完成建设外,芒市、盈江、梁河均已完成建设,其中,梁河已通过省级验收,芒市和盈江待验收中,“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达到80%。
德宏州司法局
2025年 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刀建华 0692-210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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