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司法局

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司法局 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意见建议的通告

浏览量:9306   作者:德宏州司法局  日期:2022/11/1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委宣传部、司法局、州普法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德宏州司法局、德宏州普法法律常识办公室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内容,结合德宏实际,制定《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司法局 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1110日至2022年111712:00时。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邮箱:dhzpf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王雯雯,0692-2100807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附件: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司法 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2年1110



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司法 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委宣传部、司法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决定在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德宏“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德宏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遵循和把握普法工作规律,分类施策,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通过三年的努力,普法的弱区和盲点逐渐消除,“老百姓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有效解决,公民的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全民普法工作得到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德宏

二、具体任务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1.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纳入“八五”普法讲师团宣讲内容。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干部学习读本。

(二)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

1.宣传宪法和民法典。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每年5月份举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加宪法、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将宪法、民法典融入各类普法阵地。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宣传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宣传教育,强化命案防控典型案例宣传教育。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宣传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统计法、招标投标法等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对外开放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各普法责任部门(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在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

3.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学习为基础,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宣传。充分利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活动,并将学习情况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紧扣服务“三个定位”,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1.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将条例纳入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宣传好《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条例》等我州颁布施行的条例。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加强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抓好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及实施条例、草原法、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一批典型宣传案例。增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环境保护意识,每年定期开展“环保宣传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发布,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3.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托口岸通道窗口优势,持续深化“双边”联合普法合作机制,加强对“一带一路”、国(边)境安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国家重点开放开放试验区以及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商业惯例等的学习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境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利用相关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1.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特色普法活动。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进农村专题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村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到2024年底组织评选一批优秀乡村法治文化作品。

2.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扎实开展“德宏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到2024年底全州法治村(社区)占比大幅提高。

3.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2年底完成5个县(市)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16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项目建设,争取到2024年底,实现乡镇(街道)有法治文化园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4.全面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2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遴选确定3个“法律明白人”,到2024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全村(社区)干部每年的培训计划中。

5.有序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4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90%的行政村。

(五)扎实推进边境和民族地区法治宣传工作

1.推动“法治宣传固边防”“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在边境(市)开展集中示范活动,带动沿边乡镇、抵边村寨开展延伸活动。切实发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境派出所、“国门”司法所的职能优势,在边境管控和疫情防控过程中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边境管控、反恐反邪、反黄赌毒、反诈骗、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推荐云南省边境地区法治宣传优秀案例。

2.实施“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打造边疆法治文化长廊。2022年全面推进33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到2023年实现57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充分发挥好德宏州普法教育实践基地、银井边疆法治主题公园普法教育实践基地等云南省首批十个边防普法教育实践基地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争取2024年底再创建申报一批边防普法教育实践基地。

3.激发边境和民族地区群众法治文化创新活力。结合民族文化特点,鼓励丰富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创作,创作一批法治题材的说唱、小品、歌舞、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推出一批法治微视频、动漫。积极培育民族普法工作队伍,到2024年底培育一批乡村法治文艺宣传队

(六)努力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落实好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知识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2024年底实现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 %配备和法治副校长轮训工作全覆盖,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少于2个课时学校内有法治宣传材料,法治宣传教育有经费保障,到2024年底对全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基地争创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多功能发展。

2.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在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全中小学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仪式活动中,开展宪法宣誓,提倡赠送宪法单行本。

(七)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

1.打造新媒体普法品牌。推动在州级至少建立1个本地法治栏目。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新媒体普法账号,到2023年底各(市)媒体至少形成一个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普法传播平台。组织参加第四届云南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加快打造德宏法治文化精品资料库。

2.创新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以及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法治宣传活动。

3.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范围,落实相应责任,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十分之一,适时建立法治类公益广告刊播抽查机制。

(八)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1.组建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到2022年底,州普法讲师团成员不少于30人,各县(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不少于20人。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24年底实现每个县(市)有100名普法志愿者。

2.抓实基层法治宣传人才库建设。构建以“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体系的基层普法工作队伍,争取到2024年底每个乡镇基层普法工作队伍不少于20名。

3.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到2024年底对县级以上普法办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队伍工作一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

(二)加强指导监督。要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力度,以启动州级“三单一书”制度体系试点工作为抓手,通过多种监督方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门以及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评估考核机制。

(三)培育推广典型。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积极宣传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形成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学法用法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