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1957   作者:  日期: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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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结合德宏州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管。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管。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德宏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州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全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开展的州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内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德宏州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人事、机构编制、财务、机要、保密、综治、安全、信息、政务公开、档案、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

2、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规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州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

3、调解仲裁信访与劳动关系科。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全州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统计、信息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政策;负责中央、省驻德宏和州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合同备案工作;负责州本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州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4、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科。拟订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上级有关机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拟订各项社会保险费率、征缴办法、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及支付办法;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拟订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负责按工伤界定范围规定,调查职工负伤或死亡的条件和取证;贯彻上级社保行政部门关于用人单位死亡职工及其遗属待遇、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全州企业职工退休工作;负责办理州属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登记;负责办理全州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准工作;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财经纪律案件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课题调研工作。

5、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拟订全州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6、人力资源流动管理与对外交流合作科。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负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人才发展指标统计工作。拟定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承担州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州级机关工勤人员流动调配事宜,承担州“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承担上级交办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全州对外交流合作事项,承担本局因公出境有关工作。

7、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试中心)。拟订全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定全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德宏州拔尖农村乡土人才推荐和管理工作;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拟定落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资格的申报和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新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考评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开展、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管理及考务工作。承担云南省录用地方公务员笔试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承办各类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根据授权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试业务进行指导;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州政府交办的各种考试工作。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负责州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的组织、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负责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统计和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9、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科。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州级荣誉制度,完善政府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省奖励人选和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州级荣誉称号授予、表彰事宜;完善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惩戒制度。

10、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内控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德宏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州委第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人社厅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跨越发展为目标,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行风建设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助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一)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推进就业扶贫工程,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保障力度。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做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到基层一线就业,加强跟踪服务。二是突出抓好创业带动就业。用活用好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的有利政策,依托创业园示范基地的作用,鼓励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三是突出抓好技能培训质量。认真落实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培训补贴政策,扎实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转岗职工和农民工的特点,分类开展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四是突出抓好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深化沪滇劳务协作,主动与企业开展对接,通过沪滇帮扶劳务协作信息平台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现场招聘活动,匹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信息,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对口输送到上海就业,不断增加贫困户劳务创收。五是认真做好外籍人员入境务工管理工作。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与毗邻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州外籍人员入境就业(务工)信息化服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社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领域风险,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一是继续巩固和扩大社保参保扩面工作,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严格落实好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和代缴补贴政策,实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乡劳动者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二是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待遇重核和清算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身份认定工作;持续做好全州电子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三是持续做好社保降费工作为企业减负。不折不扣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确保全州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四是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解读,深入核实社保基金征缴及清欠信息,坚持分类实施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及清欠回收工作力度,保障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加强基金监管和风险预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三)要抓好人事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高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并举、培养与引进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提供强大人才支撑。做好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考试工作,审核聘用教育、卫生紧缺学科优秀人才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研究生计划,严防考试风险,采取最强有力的人事考试安全措施。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重点排查农民工领域、人力资源市场领域、就业市场领域等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问题。扎实开展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协调推进德宏州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督办指导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各类信访工作。

(五)扎实开展人社行业扶贫工作。一是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扶贫专项行动,针对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托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开设急需的劳动力技能培训专业,开展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免费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术。二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州广大返乡农民工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申请受理、初审调查、评估项目、贷款推荐等服务。三是落实政府代缴政策,主动和财政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四是加大开发公益性岗位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别是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予以帮扶。

(六)强化自身建设树形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贯彻落实好省厅“人社服务年”部署要求,加快转变服务理念和思维方式,主动适应群众新需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人社服务。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就业资金和人事考试安全。二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定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三是树立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践行人社服务新理念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用服务理念指导民生保障工作,并贯穿到人社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全领域、全过程,形成全州人社系统人人主动参与服务,人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局面,促进人社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四是完善群众满意的服务规范。推动各项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统筹,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全面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窗口单位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平台。五是增强主动适应群众需求的服务能力。积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时代潮流,持续推进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02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20.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3%,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医保中心划转成立新单位,医疗保险费不在纳入我局2020年预算范围,所以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020.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20.8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20.89万元(本级财力15020.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3%,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医保中心划转成立新单位,医疗保险费不在纳入我局2020年预算范围,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020.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02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5.36万元,较上年减少4584.78万元,下降23.6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医保中心划转成立新单位,医疗保险费不在纳入我局2020年预算范围,所以预算经费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05.53万元,较上年减少134.47万元,下降39.55%。主要是因为严格压缩各项项目开支。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公务员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州公务员面试工作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10.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75.5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人员工资补助69.38万元及原州宾馆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补贴6.1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53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各项工作开展经费项目支出,分别为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汇审10万元,社会保险管理业务10万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装费9.23万元,境外边民入境就业(务工)证20.3万元,就业创业工作2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 关系和维权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仲裁工作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902.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3900万元,及本局退休人员基本支出2.4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5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全州失业保险基金资金补助162.07万元及本局职工工伤保险补助1.16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0万元,主要于州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31.93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职工公积金补助及州级提退人员公积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815.36万元,项目支出205.25万元),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6215.36万元,(工资性支出6052.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350.12万元,津贴补贴576.38万元,奖金27.02万元,绩效工资15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9.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50万无,住房公积金231.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2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29.99万元(基本支出124.46万元,项目支出205.53万元),其中:办公费14.34万元(基本支出4.86万元,项目支出9.48万元),印刷费22.9万元(项目支出22.9万元),水费0.5万元(基本支出0.5万元),电费4万元(基本支出4万元),邮电费9万元(基本支出9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基本支出1万元),差旅费24.26万元(基本支出7.5万元,项目支出16.76万元),租赁费1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会议费1.96万元(项目支出1.96万元),培训费5.2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劳务费76万元(项目支出76万元),委托业务费4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万元(基本支出78.6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工会费15万元(基本支出15万元),被装购置费9.23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75.54万元(基本支出8475.54万元)。其中:离休费69.38万元(基本支出69.38万元),退休费8400万元(基本支出84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6万元(基本支出6.16万元)

五、州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三公”预算数22.6万元,较2019年31.3万元减少8.70万元,减幅27.8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循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

(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收入2020年0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0万元,无增减变化。

(2)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万元,较2019年15.3万元减少3.8万元,减幅24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循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2300人次。

(3)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1万元,较2019年的16万元,减少4.9万元,减幅30.63%。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循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9.6万元,较上年减少23.44万元,下降16.38%。主要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规定,压缩各项开支。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1600111


 [附件: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2060455114862020022702460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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