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主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持续推进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德宏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较强、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同时不存在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等情况,具体要求对照《关于印发德宏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农办发〔2025〕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二、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企业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县级审核。县市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依据《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标准和条件,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
(三)行文上报。以县市委农办名义正式行文上报州委农办,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中所涉及数据为企业2025年全年指标数据。各县市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报州委农办,申报所需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联系方式:德宏州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2111850
芒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2123304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3066111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7177767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8115776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6166113
[附件:1.申报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
[2.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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