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97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2704   作者:  日期:2025/9/2

段桂林许兴航李发昌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全州中药材产业创新发展的提案》(第01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感谢三位委员对德宏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州农业农村局收到提案后,经领导和有关科室认真研究,认为你们提出的建议是能解决当前我州中药材产业发展短板或瓶颈,是一份高质量的提案。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低,辐射带动不强;二是中药材品种混杂,良种少;三是产业链不完整,竞争力不足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的建议是能通过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不断完善,有力促进我州中药材产业不断蓬勃发展的。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药材发展,将中药材作为云南第二项烟草产业来抓,出台了《云南省中药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印发《云南中药材种养殖区划的通知》《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文件和政策措施。

目前,州委政府安排州农业农村局起草《德宏州中药材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工作专班》《德宏州高质量发展中药材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正在征求意见和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6月初将召开第一次德宏州中药材联席会议,研讨《方案》的政策与发展措施,您提出的建议将会一一贯彻落实在《方案》之中,结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市场经营主体、流通环节的执法力度,全力打击食药同源产品的违法行为州林业林草局业正在出台有关林下种植规划,推进林下地道药材种植。

(一)中药材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道地性资源保护及良种选育。建设道地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系统开展资源保护鉴定、种选育、提纯复壮等工作,加强新品种登记审(认)工作,选育一批道地药材优良品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加快珍稀中药材资源保护及利用,提升资源保护能力及利用率。

利用现代种苗繁育技术,培育性状稳定的优良种苗,降低人工育种成本,提高种苗品质。依托现有良种繁育基地,以草果、重楼、滇黄精、石斛(含兰科药用植物)等重点品种为主,完善或新建设一批设施化、规范化种苗繁育基地。

(二)加强种养殖基地建设

一是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养殖。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加快推进林下、仿野生、间作、套作、轮作等种养模式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模式,种植林下、仿野生等生态中药材10万亩以上,提升中药材品质。与中药材头部企业合作建设原料直供基地。二是突破中药材GAP 基地建设。建设优势品种为重点的GAP基地2,实现的突破,促进GAP认证、绿色、有机中药材认证工作,启动溯源试点工作,为获市场准入创造条件,高标准起步。

(三)培育中药材种植、加工等龙头企业

一是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制定企业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规范和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完善推广道地药材特色采收加工技术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地初加工企业,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地初加工和趁鲜加工能力,建设完善具规模的产地初加工基地,基本实现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以产业园区建设为依托,坚持种植、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引领,形成特色。鼓励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实施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基地+产品深加工一体化建设。形成基地与加工相配套的产业链,促使基地效益与加工增值同步增长。提升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装备水平,发展中药材产品精深加工,延伸林下经济产业链。优先在草果、石斛、黄精等中药材品种的深加工方面实现较大突破,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价值。三是开发推广药食同源产品。挖掘当地民族药膳习俗、总结整理一批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喜爱的药膳菜单配方、制作工艺、功能食效等。支持科研院所、餐饮食品企业、中药材企业等协同合作研发生产药食同源产品,创新研发生产一系列药膳、中药茶饮、中药调料等日常中药食品及补益型、康复型、治疗型等功能性和保健性的药食同源产品。加强药食同源产品原材料、加工生产、成品产出等全环节质量监控检验。加强药食烹饪人才培养,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德宏特色的药膳美食品牌,实现药食同源类药材年农业产值明显提升。

委、州政府及农业部门将继续整合资金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中药材产业,建强联农带农机制,带动群众增收。在此,感谢三位委员对德宏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农业农村工作,谢谢!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202592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