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1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612   作者:  日期:2025/7/9

金孔弄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梁河县勐养镇帮歪村丫口寨内公共道路太阳能路灯进行规划和建设的建议》(第02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主动对接财政、梁河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争取政策项目支持。2025523日,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旭红同志带队调研面商,并与勐养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政府帮助解决梁河县勐养镇帮歪丫口村民小组村内

公共道路太阳能路灯进行规划和建设,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帮歪丫口寨以前已安装过路灯,但损坏较多,后续维护资金需要筹措村级集体资金或者社会帮扶资金等保障,再次安排项目

资金实施不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项目资金支持。根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可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可安排省级衔接资金支持村庄公共基础照明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但仅限于省级衔接资金。今年,州农业农村局将统筹实施农村公共基础照明项目,需优先满足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村,避免省级验收时因亮化照明指标不达标被扣分。目前,德宏州多数村庄从未实施过公共基础照明项目,勐养镇帮歪丫口村民小组不属于乡村振兴村,已实施过照明项目,德宏州每年到位的衔接资金又非常有限,再次安排衔接资金实施有舆情风险,难度较大。

(二)下步工作建议。按照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县原则,财政衔接资金切块直接下达到县市级,州级农业农村部门没有直接实施项目,不能直接安排资金。

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指导梁河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到县衔接资金,实施农村公共基础照明项目,争取将勐养镇帮歪丫口村民小组路灯纳入建设计划,或从其他资金渠道争取解决。如因政策、资金等原因,未能建设,请给予理解。同时,建议村级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挂钩单位、企业、致富带头人等多方筹措资金开展建设,并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维修已建设的路灯,管好用好公益性资产。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202565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