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所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芒市江东乡花拉厂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遗留缺口资金问题的建议》(第00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您代表取得联系,主动对接州财政局、芒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25年5月26日,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旭红同志带队调研面商,并与江东乡人民政府、村委会进行沟通交流,商讨研究解决办法。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芒市江东乡花拉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还遗留很多的缺口资金,村级无力自筹,其中2014年芒市江东乡花拉厂
村三村二组活动室及村组道路缺口资金15万,至今未得到解决。建议州委、州政府帮助协调各级部门补齐缺口资金。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根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垫资,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省级衔接资金弥补资金缺口需确保产业比例达标、当年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符合衔接资金管理要求。综上,该项目资金为“负面清单”内容,农业农村部门不能安排财政衔接资金解决。建议申请州人大建议办理专项经费解决。
2025年5月,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指导芒市财政局、江东乡人民政府申报了芒市江东乡花拉厂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预估总投资57.9万元),积极争取省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解决。若申报成功,将指导江东乡人民政府统筹支持建设。若不符合资金支持方向或未能解决,请予以理解。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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