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2246   作者:  日期:2025/6/13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站所校:

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德宏州 2025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条件

在本州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农村领域内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 医等专业技术人员

、上报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细看《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要求,要严格把关,读懂文件、看好专业要求推荐上报,专业名称严格按照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专业填写表格按模板及填表说明填写,不得自行改动

三、申报方式

初、、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采取线下申报。

四、有关要求

申报初、、高级职称人员一律使用附件《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填写评审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基层单位意见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不得擅自改动评审表格式,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必须放在封底,未按规定使用新版评审表、未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的申报材料一律拒收申报人员要求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毕业学历及全部函授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用合同(需有2025 年度聘任情况),各种培训、进修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 份装订成册,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手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各用人单位出具职称申报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于公示次日起算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评委会的核准备案部门撤销其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 年。 申报人电子照片 1 份(要求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 4:5,分辨率大小为最小 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在 200kb-1M 之间,格式为jpg,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 532545654458454125.jpg”)职称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 12 31日。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材料的收审工作,并于2025 7 21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农业农村局人事与科学技术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92-2121294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于2025721日以前将申报的初(州直)、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交州农业农村局人事与科学技术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国荣 0692-2121294

 

[附件:相关表格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2025610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人事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