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州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内设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策,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都要党组领导会议统筹协调、集体研究。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依法治理工作。
1.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农业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及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全领域、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农业强国、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的重大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常态化学习宣传,推动全州农业农村系统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和头等大事来抓,坚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行政学习例会、党员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信仰根基;二是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办公场所文化阵地功能,推动学习宣传“六进”,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体化、大众化传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三是坚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农民群众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作为领导干部学习读本,加强学法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学法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平台,推动制度性、普遍性、经常性学法普法,跟踪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与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梳理并公布了农业农村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和责任边界。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落实 ,执行政务服务清单化管理制度,清单完善率达到100%,26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体化一次性审批。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整治,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规定条件一律取消,认真排查设置隐性壁垒,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间严格压缩75%,能现场办的现场办结,能当天办结的当天办结,促进行政审批高效化便捷化。二是制作印发政务服务指南,加大窗口办事人员管理和培训,促进服务人员服务能力提高,做到在一个窗口可以受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公布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遵守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组织听证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
3.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4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31件,其中:农药行政许可25件(其中:新办7件,到期换证18件),兽药2件,种子生产经营1件,肉牛屠宰1件,肉羊屠宰1件、家禽屠宰1件。未收到投诉、举报和差评整改等情况。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4.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种子监督检查和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三项,共检查经营主体4户,未发现问题。在承担州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同时,还承担了省级派发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检查、化肥生产经营检查和农药生产经营检查,检查经营主体5户;二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生猪屠宰管理监督抽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检查经营主体9户,已检查9户,未发现问题。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经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意见。做到决策科学合法。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生猪屠宰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环境保护、粮食安全生产等领域,对事关“三农”的重大决策都要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认真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公开透明。
2.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专业律师为本部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突出农业农村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干部学法用法教育,2024年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州级行政执法培训3场次、省厅现场行政执法质量暨执法技能竞赛培训1次,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3次。
2. 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农业农村领域法治秩序。一是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提高执法质量。组织对全州2023年办结的96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抽查县级执法案件10件,报省参加优秀案件评查2件。未发生行政执法违法情况。二是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破坏耕地、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2024年度,全州农业农村系统现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101人次,现场检查管理对象7513个次,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65起,办结行政处罚案165起,罚款金额88.5万元,发放行政许可证件12362份,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指导12707人次,整改整治行业乱象13个 。加强对农资强监管,严执法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为农业稳粮稳产提供了有效保障。有力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生产秩序稳定。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德宏州农业农村领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细化了我州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任务措施。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农业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4.持续深化执法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向基层下移和延伸,执法权限全部收归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执法混乱的局面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和“一案三书”工作制度。
5.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依法治州委员会要求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全面体检”,发现问题3个,针对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编制了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6.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对县(市)农业农村局3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管。
7.以案释法。对5起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害农典型案例、10起种业违法行为、1起渔业安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制定“党组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办理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领承办科室负责具体落实,并制定具体的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限,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有关代表、委员书面答复,并当面征询办理满意度,切实保障了办理的质量和效率。2024年,我局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6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8件(主办32件、协办6件),政协提案25件(主办14件、协办11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60件,延期办理3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2. 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了《中共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中共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事规则》《德宏州农业农村局考勤管理规定》《德宏州农业农村局每周学习制度》《德宏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值班制度》《德宏州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内孔制度》《德宏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管理办法》等14个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理规定。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依法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2.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2024年度,处置各类信访案件线索件14件。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1.制定并实施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三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题学习及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专题讲座。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24年度,全州农业农村系统共组织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活动323场(次),受教育群众736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6387份,开展培训74期,培训人数4222人(次)。
3.围绕“法制服务乡村振兴”主题,着力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这条主线,深入贯彻农业“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突出农业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干部学法用法教育,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促进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相关答题活动。
(九)全面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为充分发挥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全州农业农村系统积极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工作部署,科学制订实施方案,严格履行认定程序。截至2024年底,全州共确定并备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55户,其中:芒市确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4户,梁河县确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4户,陇川县确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54户,瑞丽市确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0户,盈江县确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3户,提前完成省司法厅、农业农村厅、普法办下达的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2户以上目标。本年度组织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培训班5期,共计436人。三年累计培训7期,共计培训学法用法示范户655人。通过培训,提升了示范户法律知识及综合素质,为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社会矛盾,为促进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存在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执法装备相对落后,影响执法效率和效果。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不高。
(三)制度执行力度仍需加大。虽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学习,更新执法知识和技能,同时争取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三)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州农业农村系统的法治建设。
(五)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及《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精神和州委关于加强法治德宏、平安德宏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法制德宏建设目标。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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