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043   作者:  日期:2023/1/17

张艳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勐秀乡巩固和壮大柠檬产业的建议》(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州委、州政府立足州情,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实施生态立州、产业富州战略,选择具有德宏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竹子、咖啡、坚果、柠檬、油茶、核桃和番麻六树一草重点发展。2009年,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柠檬产业发展的意见》(德发〔200935),明确规定:2010年起,每新发展种植1亩柠檬,经验收合格后,无偿补助180/亩,州和县(市)各承担9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种苗、肥料、农药等。2016年,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物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德发〔201627)规定:扶持生物特色产业的方式将下达任务调整为项目申报制,实行先建后补,州财政每年预算专项安排1000万元,但未纳入财政预算,之后州级对柠檬产业的发展没有政策、没有资金,完全由种植户自主发展,产业难于推进,出现种植面积逐年萎缩,全州累计柠檬种植面积5.78万亩下滑至1.4万亩。

你建议:为更好的推进勐秀乡农村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壮大柠檬产业根据勐秀乡目前实际种植面积及投产情况,利用乡村振兴资金给予柠檬老种植户每亩500元的物化补助;对2022年新植农户每亩补助1000元的扶持政策。自脱贫攻坚以来,涉农资金均整合到各县市,利用乡村振兴资金发展柠檬产业,瑞丽市有关部门申请项目,争取立项支持。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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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董付林0692-21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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