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种子管理站、州畜牧站: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州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1年德宏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7日
2021年德宏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落实国家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强种业监管、执法,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对全省种业开展2021-2023年为期3年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根据要求,州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度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德宏种子行业的要求,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坚持分级负责,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协查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内外协调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种业市场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明显减少,种子种苗种畜禽质量水平不断提高。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实现种业涉访涉诉案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违法必查处。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细化目标。2021年州、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年度工作目标如下。
—州级目标:组织对全州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指导检查、交叉互查,覆盖率不低于50%;组织对州级发证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对全州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开展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
—县市目标:对各县市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不低于5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 ;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
—其它目标:州、县市各级部门积极配合省级对口部门完成好省级监督、检查和抽查相关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全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定刚 州农业农村局 局长
副组长:李维献 州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刀承煜 州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高文春 州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林正强 芒市农业农村局 局长
木然昶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局长
杨 斌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
许庆龙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
尹以乐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
成 员:杨学政 州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
科科长
熊 勇 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科长
王安伟 州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毕生斌 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队负责人
刘宏珺 州种子管理站站长
李瑞生 州畜牧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刀承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学政、熊勇、毕生斌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属相关科室、站所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州监管执法活动的上下协调、跨部门协调、监督检查、指导重大案件查处、数据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春夏秋冬关键时间节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参与推动修订《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不断提高全州种业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水平。(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州种子管理站)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州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种子管理站、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二)严格品种管理
3、狠抓品种审定监管。积极配合省级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落实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加大审定品种撤销力度,同质化和重大风险隐患品种。强化主要农作物联合体、绿色通道试验监管,建立健全试验主体退出机制。(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州种子管理站、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4、启动登记品种清理。配合国家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清理。以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品种为重点,加强品种登记审核,强化对登记品种试验检查。(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州种子管理站、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5、严格制种基地监管。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建立制种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出基地。(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6、加强种子企业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于信用好的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州种子管理站,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等用种关键时期,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在春季、秋季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种畜禽市场方面,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各县市应将许可信息录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行自查。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桑蚕种质量抽查。(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州种子管理站、州畜牧站,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8、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级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州级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9、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州通报、各地联查”。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10、强化种业执法能力。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参与部级、省级相关网络、培训班等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将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全国双打考核”及种业延伸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于2021年6月20日前在本单位官网公开和上报州农业农村局对口机关科室。同时,我局将对相关工作进行核查。
(二)压实监管责任。州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落细落小,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每月10日前报送工作动态信息1篇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一名县市级信息工作联系人。及时开展工作总结,2021年11月1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1-2个)书面报送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
(四)强化社会监督。州农业农村局设立种业监管举报联系方式各县市也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或网络邮箱,保证举报信息畅通,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州农业农村局监管举报联系方式:
州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联系人杨学政,联系电话0692-2219037,邮箱nyk2128524@163.com;
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联系人熊勇,联系电话0692- 2213939,邮箱dhzxmyy2019@163.com
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毕生斌,联系电话0692-2119022,邮箱dhnyzfyd@163.com。
附件:1、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
2、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
附件1
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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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省级 |
地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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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级现场指导检查覆盖率 |
对县级现场检查覆盖率 |
对部省级发证企业检查覆盖率 |
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率 |
制种基地检查覆盖率 |
农业农村部转办案件反馈率 |
对县级现场指导检查、交叉互查覆盖率 |
对地市级发证企业检查覆盖率 |
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率 |
对国家级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检查覆盖率 |
对县级发证种子企业检查覆盖率 |
对种子门店抽查覆盖率 |
对门店备案品种抽样覆盖率 |
企业及门店检查问题整改率 |
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 |
生产经营主体经营品种备案率 |
达到已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移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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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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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完成情况”一栏按照工作完成情况据实填写,应填写具体数值,不可填写“是”或“否”。
附件2
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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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
执法情况 |
监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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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 |
立案数(件) |
涉案种子数量(公斤) |
处罚金额(万元) |
办结案件 |
移送司法机关 |
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件) |
抽取样品数(个) |
检查企业数(个) |
检查门店数(个) |
检查基地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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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
涉案金额(万元) |
件数 |
涉案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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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权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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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劣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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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生产经营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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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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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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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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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截至填表时,包括省、市、县三级数据,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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